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拟作出航空发动机叶片工艺研发及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拟作出航空发动机叶片工艺研发及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 (略) 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航空发动机叶片工艺研发及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浑南 (略) | 沈阳强航 (略) | 辽宁睿铂 (略)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万元,在A4厂 (略) ,实线航空发动机风扇及压气机叶片类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一条年产*件叶片毛坯件生产线。 | 同意 | 无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喷砂、涂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床切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忽略不计)。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涂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身二级过滤棉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车床切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数控加工设备、电动螺旋压力机等设备运转,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灰、不合格品、废包装桶、废布袋、废过滤棉(涂覆过滤);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油抹布。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灰、不合格品定期外售处置,废包装桶、废布袋、废过滤棉(涂覆过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项目生产车间、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办公楼为一般防渗区,三层更衣室为简单防渗区,各分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对厂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备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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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浑 (略) 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航空发动机叶片工艺研发及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浑南 (略) | 沈阳强航 (略) | 辽宁睿铂 (略)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万元,在A4厂 (略) ,实线航空发动机风扇及压气机叶片类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一条年产*件叶片毛坯件生产线。 | 同意 | 无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喷砂、涂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床切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忽略不计)。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涂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身二级过滤棉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车床切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数控加工设备、电动螺旋压力机等设备运转,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灰、不合格品、废包装桶、废布袋、废过滤棉(涂覆过滤);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油抹布。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灰、不合格品定期外售处置,废包装桶、废布袋、废过滤棉(涂覆过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项目生产车间、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办公楼为一般防渗区,三层更衣室为简单防渗区,各分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对厂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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