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通贝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东莞市通贝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东莞市通贝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5月13日, (略) (略) 根据东莞市通贝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位于 (略) 东城街道温塘社区温 (略) 8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02"53.816",东经113°48"48.832")建设。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4600m2,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电力五金配件、铝合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力五金配件*套、铝合金配件*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10 (略) (略) 编制《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813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于2022年7月7日变更为(广东 (略) ),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水喷淋废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
冷却用水:项目压铸成型工序冷却水、淬火冷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脱模剂添加水在压铸过程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
(二)废气
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项目使用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对工件进行切割过程及焊接、打磨、打标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抛丸、喷砂工序:项目使用抛丸机、喷砂机对铝合金配件进行抛丸、喷砂过程会产生颗粒物。抛丸、喷砂工序收集部分的废气经设备配套的滤芯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收集处理后,抛丸、喷砂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熔化、压铸成型工序:项目电熔炉熔化铝合金过程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压铸成型工序压铸过程中会使用脱模剂,由于脱膜剂中矿物油等成分均为高沸点物质,常温下不挥发,在高温压铸时挥发产生的油气在遇到空气时温度下降瞬间变为油雾(颗粒物)。项目设置水喷淋装置对熔化、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烟尘进行治理后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项目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压铸成型工序冷却水、淬火冷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脱模剂添加水在压铸过程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的较 (略) (略) ,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颗粒物直接无组织排放,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抛丸、喷砂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抛丸机、喷砂机工作时为密闭状态,抛丸机、喷砂机通过风管直接连接废气产生点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后经设备配套的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抛丸、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厂区外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熔化、压铸成型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熔化、压铸成型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d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1~6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广东 (略) 组织召开《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广东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 (略) )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签字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负责人 | | | |
监测单位 | 广东 (略) | 检测员 | | | |
设计单位 | (略) (略) | 负责人 | | | |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 广东 (略) | 编写人 | | |
广东 (略)
2024年05月13日
东莞市通贝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5月13日, (略) (略) 根据东莞市通贝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位于 (略) 东城街道温塘社区温 (略) 8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02"53.816",东经113°48"48.832")建设。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4600m2,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电力五金配件、铝合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力五金配件*套、铝合金配件*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10 (略) (略) 编制《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813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于2022年7月7日变更为(广东 (略) ),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水喷淋废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
冷却用水:项目压铸成型工序冷却水、淬火冷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脱模剂添加水在压铸过程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
(二)废气
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项目使用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对工件进行切割过程及焊接、打磨、打标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抛丸、喷砂工序:项目使用抛丸机、喷砂机对铝合金配件进行抛丸、喷砂过程会产生颗粒物。抛丸、喷砂工序收集部分的废气经设备配套的滤芯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收集处理后,抛丸、喷砂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熔化、压铸成型工序:项目电熔炉熔化铝合金过程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压铸成型工序压铸过程中会使用脱模剂,由于脱膜剂中矿物油等成分均为高沸点物质,常温下不挥发,在高温压铸时挥发产生的油气在遇到空气时温度下降瞬间变为油雾(颗粒物)。项目设置水喷淋装置对熔化、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烟尘进行治理后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项目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压铸成型工序冷却水、淬火冷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脱模剂添加水在压铸过程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的较 (略) (略) ,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颗粒物直接无组织排放,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切割、焊接、打磨、打标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抛丸、喷砂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抛丸机、喷砂机工作时为密闭状态,抛丸机、喷砂机通过风管直接连接废气产生点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后经设备配套的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抛丸、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厂区外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熔化、压铸成型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熔化、压铸成型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d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1~6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广东 (略) 组织召开《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广东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 (略) )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签字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负责人 | | | |
监测单位 | 广东 (略) | 检测员 | | | |
设计单位 | (略) (略) | 负责人 | | | |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 广东 (略) | 编写人 | | |
广东 (略)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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