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就《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内容向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如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批复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5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略) 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
附:拟批复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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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建表字〔2024〕 号
关于《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辽宁长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子街道办事处下石村,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6.26%。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啮齿类小动物繁育车间2栋、实验兔繁育中心1栋、实验猪育种中心1栋、实验犬繁育中心1栋、实验猴繁育中心1栋、动物饲料加工厂1栋、实验作物研发培育中心3栋及生产实验相关辅助配套实施用房、办公楼、食堂等,设有饲养车间环境空气处理机组、饮用水处理系统、燃气锅炉、饲料生产设备、灭菌设备及配套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可年出栏常规啮齿小动物*-*只、实验兔*-*只、实验猪100-500头、实验犬200-500只、实验猴50-100只,特殊模型实验动物*只,并配套年产实验动物饲料5000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工地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定期洒水抑尘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冲洗水和其他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生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及时回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2#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产生的养殖废气经11组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11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3根(每四组通过一根,后三组经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16#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产生的养殖废气经6组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6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6根22m高排气筒(*)排放;3#检测中心产生的废气、5#实验小型猪繁育中心产生的废气、6#实验猴繁育中心产生的废气、7#实验犬繁育中心产生的废气分别经4组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4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0#、11#研发楼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2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4#配套用房垫料库房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实验动物研发培育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饲料生产车间投料、粉碎、除杂、混合、制粒、包装及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管道经相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1#饲料生产车间饲料烘干过程中带式环流天然气干燥机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由1根15m高烟囱(DA018)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4#锅炉房设置3台4200 kW天然气热水锅炉、1台2t蒸汽锅炉、1台4t蒸汽锅炉,均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烟气由1根28m高烟囱(DA019)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20)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2中中型餐饮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动物粪尿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笼具清洗消毒废水、除臭喷淋装置吸收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100t/d “格栅+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A/O好氧+消毒”组合工艺)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装置浓水及锅炉废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部分设备设置消声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动物垫料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生产厂家;废饲养笼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装置废反渗透膜及除尘器废布袋由供应商更换回收,污水处理站污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5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动物尸体放置于冷库内冷冻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饲料生产除杂杂质、除尘灰、落地灰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贮存点地面、化学品库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及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2#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16#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3#实验兔繁育中心、5#实验猪育种中心、7#实验犬繁育中心、6#实验猴繁育中心、10#、11#实验楼、1#饲料车间、4#锅炉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营口瑞丰环保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就《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内容向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如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批复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5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略) 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
附:拟批复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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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建表字〔2024〕 号
关于《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辽宁长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长生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子街道办事处下石村,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6.26%。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啮齿类小动物繁育车间2栋、实验兔繁育中心1栋、实验猪育种中心1栋、实验犬繁育中心1栋、实验猴繁育中心1栋、动物饲料加工厂1栋、实验作物研发培育中心3栋及生产实验相关辅助配套实施用房、办公楼、食堂等,设有饲养车间环境空气处理机组、饮用水处理系统、燃气锅炉、饲料生产设备、灭菌设备及配套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可年出栏常规啮齿小动物*-*只、实验兔*-*只、实验猪100-500头、实验犬200-500只、实验猴50-100只,特殊模型实验动物*只,并配套年产实验动物饲料5000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工地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定期洒水抑尘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冲洗水和其他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生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及时回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2#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产生的养殖废气经11组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11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3根(每四组通过一根,后三组经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16#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产生的养殖废气经6组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6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6根22m高排气筒(*)排放;3#检测中心产生的废气、5#实验小型猪繁育中心产生的废气、6#实验猴繁育中心产生的废气、7#实验犬繁育中心产生的废气分别经4组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4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0#、11#研发楼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空调系统收集后,通过2组喷淋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4#配套用房垫料库房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实验动物研发培育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饲料生产车间投料、粉碎、除杂、混合、制粒、包装及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管道经相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1#饲料生产车间饲料烘干过程中带式环流天然气干燥机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由1根15m高烟囱(DA018)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4#锅炉房设置3台4200 kW天然气热水锅炉、1台2t蒸汽锅炉、1台4t蒸汽锅炉,均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烟气由1根28m高烟囱(DA019)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20)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2中中型餐饮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动物粪尿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笼具清洗消毒废水、除臭喷淋装置吸收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100t/d “格栅+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A/O好氧+消毒”组合工艺)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装置浓水及锅炉废 (略) (略) 排入辽宁辽东 (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部分设备设置消声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动物垫料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生产厂家;废饲养笼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装置废反渗透膜及除尘器废布袋由供应商更换回收,污水处理站污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5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动物尸体放置于冷库内冷冻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饲料生产除杂杂质、除尘灰、落地灰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贮存点地面、化学品库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及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2#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16#SFP实验动物屏障车间、3#实验兔繁育中心、5#实验猪育种中心、7#实验犬繁育中心、6#实验猴繁育中心、10#、11#实验楼、1#饲料车间、4#锅炉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营口瑞丰环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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