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6.*°E,36.*°N, (略) 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占地面积为*㎡。
根据现场勘察、天地图影像、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地块2011年前为东街村村支部、农田、树林、闲置地,2011年地块内中部建设厂房,闲置未利用,南部新增村民住宅,2014年,地块内新增高 (略) ,2016年由于地块北侧如意鑫居小区开发建设,部分土方堆放于地块东部,2023年地块南部村支部、村民住宅拆除,其余区域无变化,2024年地块内高 (略) 、住宅拆除,至今地块内为农田、树林及闲置地。
根据《高唐县中心城区2023年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批复(批复文号:高政复〔2024〕17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法律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 (略) 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成立项目组对地块展开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于2024年3月-4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察笔记的方式对地块周边进行走访调查。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现状使用者、周边居民、地块过去使用者、环保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机构人员等进行访谈。鉴于调查地块南部及西侧相邻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企业,其排放污染物可能对地块环境带来影响,为判断其运营过程对本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进而更全面掌握该地块现在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期间取样共布设土壤取样点位12个(包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点5个(包含1个对照点),共取得土壤样品34组(包含1个对照样),同时采集5个平行样,采集5组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对照样),同时采集1个平行样,根据本调查土壤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所取得的所有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本地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硫酸盐监测因子不能满足Ⅳ类标准,该现象主要与本地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有关。本地地下水不适于饮用水,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经本次调查,本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调查结束。
项目组
2024.5
《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6.*°E,36.*°N, (略) 高唐县康乐小区东侧,占地面积为*㎡。
根据现场勘察、天地图影像、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地块2011年前为东街村村支部、农田、树林、闲置地,2011年地块内中部建设厂房,闲置未利用,南部新增村民住宅,2014年,地块内新增高 (略) ,2016年由于地块北侧如意鑫居小区开发建设,部分土方堆放于地块东部,2023年地块南部村支部、村民住宅拆除,其余区域无变化,2024年地块内高 (略) 、住宅拆除,至今地块内为农田、树林及闲置地。
根据《高唐县中心城区2023年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批复(批复文号:高政复〔2024〕17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法律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 (略) 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成立项目组对地块展开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于2024年3月-4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察笔记的方式对地块周边进行走访调查。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现状使用者、周边居民、地块过去使用者、环保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机构人员等进行访谈。鉴于调查地块南部及西侧相邻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企业,其排放污染物可能对地块环境带来影响,为判断其运营过程对本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进而更全面掌握该地块现在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期间取样共布设土壤取样点位12个(包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点5个(包含1个对照点),共取得土壤样品34组(包含1个对照样),同时采集5个平行样,采集5组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对照样),同时采集1个平行样,根据本调查土壤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所取得的所有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本地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硫酸盐监测因子不能满足Ⅳ类标准,该现象主要与本地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有关。本地地下水不适于饮用水,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经本次调查,本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调查结束。
项目组
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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