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防城港市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的公示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防城港市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的公示
(略) 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 (略) 本级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形成《2024 (略) (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该方案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入情况
调入地块数共计75个,总规模为411.4619公顷(6171.9278亩)。以上地块均属于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 (略) 建设需要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二)调出情况
调出地块数共计31个,总规模为430.2601公顷(6453.9022亩),主要为近期无建设意向区域。
(三)优化分析。
调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块周边已开发建设,公共服务、交通、市政等配套设施齐全,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调入地块已避让资源环境底线、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四)优化结果。
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调入规模为准,确保优化后规模、面积及拓展倍数与原方案保持一致。优化后对周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4日,为期10天。
公示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http://**)
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一)电话反映。拨打(0770-*)反映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三)信件传达。邮寄地址: (略) 港 (略) (略) 自然资源局7楼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附件:
1.港口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
2.港口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出地块示意图
3.防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
4.防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出地块示意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 (略) 本级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形成《2024 (略) (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该方案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入情况
调入地块数共计75个,总规模为411.4619公顷(6171.9278亩)。以上地块均属于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 (略) 建设需要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二)调出情况
调出地块数共计31个,总规模为430.2601公顷(6453.9022亩),主要为近期无建设意向区域。
(三)优化分析。
调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块周边已开发建设,公共服务、交通、市政等配套设施齐全,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调入地块已避让资源环境底线、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四)优化结果。
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调入规模为准,确保优化后规模、面积及拓展倍数与原方案保持一致。优化后对周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4日,为期10天。
公示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http://**)
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一)电话反映。拨打(0770-*)反映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三)信件传达。邮寄地址: (略) 港 (略) (略) 自然资源局7楼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附件:
1.港口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
2.港口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出地块示意图
3.防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
4.防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出地块示意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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