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甘肃 (略) “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凉州区吴家井镇吴家井村
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m2),其中养殖生产区*m2、生活区2398m2、无害化处置及环保区面积*m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出栏种猪*头。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防渗设施、固废收集处置措施及绿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废气: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导热油锅炉有组织废气、食堂油烟、火炬源无组织废气、生产区及治污区无组织H2S、NH3、臭气浓度。
导热油锅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限值标准;火炬源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由于养殖场恶臭污染源很分散,集中处理困难,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预防为主,从源头减少恶臭产生量,再辅以相应的措施。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增加绿化面积。①猪舍养殖区:猪舍外部设置除臭墙,处理后排放;喷洒除臭剂;除臭墙为填料球+水喷淋,水中加次氯酸钠,属于化学除臭。②无害化处理区:化制机泄压废气经过冷凝器冷凝为水后进入收集池;车间废气经车间端部的除臭墙处理后直接排放;除臭墙为填料球+水喷淋,水中加次氯酸钠,属于化学除臭。③固粪处理区除臭:车间外部设置除臭墙处理后排放,除臭墙为填料球+水喷淋,水中加次氯酸钠,属于化学除臭。厂界恶臭气体NH3、H2S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新改扩建),臭气浓度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猪尿及猪舍冲洗水。舍底部粪污及猪舍冲洗水经地埋管道输送到环保区的收集池,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排至环保区的收集池,收集池出来后粪污进入环保区的固粪处理区的固液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分离后液体经管道进入缓冲池,缓冲池缓冲后进入黑膜厌氧兼储存池进行厌氧发酵(30天),发酵后暂存,在农田施肥季节用作农田水肥使用;分离出的固体在固粪处理区内进行条垛堆肥,堆肥后作为农肥外售。
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便、病死猪尸体、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及废导热油。猪粪便在固粪处理区采用改良后的条垛堆肥工艺进行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病死猪经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等工序后作为有机肥原料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箱临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脱硫剂不在该名录中,因此不属于危险废物,由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以上固废均可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可行并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环境容量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附近可能影响的个人的团体。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是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李总电话:*
收信地址: (略) 凉州区吴家井镇吴家井村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扬凡 (略)
联系人:王工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九、公示期限及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g13j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甘肃 (略)
甘肃 (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甘肃 (略) “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凉州牧原第十分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凉州区吴家井镇吴家井村
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m2),其中养殖生产区*m2、生活区2398m2、无害化处置及环保区面积*m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出栏种猪*头。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防渗设施、固废收集处置措施及绿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废气: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导热油锅炉有组织废气、食堂油烟、火炬源无组织废气、生产区及治污区无组织H2S、NH3、臭气浓度。
导热油锅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限值标准;火炬源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由于养殖场恶臭污染源很分散,集中处理困难,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预防为主,从源头减少恶臭产生量,再辅以相应的措施。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增加绿化面积。①猪舍养殖区:猪舍外部设置除臭墙,处理后排放;喷洒除臭剂;除臭墙为填料球+水喷淋,水中加次氯酸钠,属于化学除臭。②无害化处理区:化制机泄压废气经过冷凝器冷凝为水后进入收集池;车间废气经车间端部的除臭墙处理后直接排放;除臭墙为填料球+水喷淋,水中加次氯酸钠,属于化学除臭。③固粪处理区除臭:车间外部设置除臭墙处理后排放,除臭墙为填料球+水喷淋,水中加次氯酸钠,属于化学除臭。厂界恶臭气体NH3、H2S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新改扩建),臭气浓度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猪尿及猪舍冲洗水。舍底部粪污及猪舍冲洗水经地埋管道输送到环保区的收集池,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排至环保区的收集池,收集池出来后粪污进入环保区的固粪处理区的固液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分离后液体经管道进入缓冲池,缓冲池缓冲后进入黑膜厌氧兼储存池进行厌氧发酵(30天),发酵后暂存,在农田施肥季节用作农田水肥使用;分离出的固体在固粪处理区内进行条垛堆肥,堆肥后作为农肥外售。
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便、病死猪尸体、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及废导热油。猪粪便在固粪处理区采用改良后的条垛堆肥工艺进行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病死猪经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等工序后作为有机肥原料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箱临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脱硫剂不在该名录中,因此不属于危险废物,由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以上固废均可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可行并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环境容量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附近可能影响的个人的团体。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是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李总电话:*
收信地址: (略) 凉州区吴家井镇吴家井村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扬凡 (略)
联系人:王工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九、公示期限及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g13j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甘肃 (略)
甘肃 (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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