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体育馆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体育馆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教育体育局委托文山 (略) 承担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体育馆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体育馆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位于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南侧(原盘龙公园),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4°15′16.347″、北纬23°22′16.281″
3、项目情况: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属A33中小学用地。
本项目地块面积为8897.23平方米,折合13.346亩。
二、调查方案
资料收集: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及周边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现场踏勘: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人员访谈:访谈方式为当面交流,并填写人员访谈表。在后续访谈内容整理过程中,对可疑和不完善处采用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补充核实。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项目2015年以前为盘龙公园,内有1栋2层的房子,房内设有餐厅、公厕和公园管理办公室、活动室,还有1个景观水池、一个凉亭及绿化,无其他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未发生管线、沟渠泄漏事件;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没有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未开展过土壤或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
项目地块的周边地块现状主要为居住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河流、道路、机关单位。居住区、学校、幼儿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 (略) 清运处理; (略) 产生的“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 (略) 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污染事件,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土壤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根据现场调查、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施工情况,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单位: (略) 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教育体育局委托文山 (略) 承担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体育馆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体育馆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位于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南侧(原盘龙公园),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4°15′16.347″、北纬23°22′16.281″
3、项目情况: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属A33中小学用地。
本项目地块面积为8897.23平方米,折合13.346亩。
二、调查方案
资料收集: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及周边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现场踏勘: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人员访谈:访谈方式为当面交流,并填写人员访谈表。在后续访谈内容整理过程中,对可疑和不完善处采用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补充核实。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项目2015年以前为盘龙公园,内有1栋2层的房子,房内设有餐厅、公厕和公园管理办公室、活动室,还有1个景观水池、一个凉亭及绿化,无其他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未发生管线、沟渠泄漏事件;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没有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未开展过土壤或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
项目地块的周边地块现状主要为居住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河流、道路、机关单位。居住区、学校、幼儿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 (略) 清运处理; (略) 产生的“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 (略) 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污染事件,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土壤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根据现场调查、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施工情况,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单位: (略)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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