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蔚丰机械
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蔚丰机械
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蔚丰机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X射线固定式探伤新建项目 | (略) 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工业区8号 |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厂区南侧的空地新建一间X射线探伤室,并配套建设操作室、暗室、评片室、危废暂存间等辅助用房,探伤室内配套购置1台XXQ-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2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用于对自有产品的钢板焊缝进行无损检测。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污染因子: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臭氧、氮氧化物。(2)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结论:探伤室四面墙体均以550mm混凝土作为屏蔽体,顶棚以300mm混凝土作为屏蔽体;探伤室外尺寸为7.1m(长)×5.1m(宽)×3.8m(高),主射线方向朝南;探伤室拟设1扇电动单开平移工件门(敷设10mm铅板),位于东侧屏蔽墙;探伤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划分监督区与控制区;防护门均拟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室内四侧墙体及操作台均设急停开关,室内外醒目位置设工作声音提示装置及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监控装置,探伤室拟配置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拟配备2支个人剂量计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3)辐射剂量率影响预测结论:经理论预测,X射线探伤机在最大工况运行时,各关注点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6.1中“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探伤室上方已建、拟建建筑物或探伤室邻近建筑物在自辐射源点到探伤室顶内表面边缘所张立体角区域内时,探伤室顶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4)个人剂量影响预测结论:经剂量估算,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5.0mSv/a、公众成员≤0.25mSv/a),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职业人员≤20mSv/a、公众成员≤1.0mSv/a)。(5)非辐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可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出探伤室,臭氧在空气中20~30分钟易分解为氧气,并经排风系统排入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探伤产生的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液及废胶片按要求集中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废弃,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蔚丰机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X射线固定式探伤新建项目 | (略) 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工业区8号 |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厂区南侧的空地新建一间X射线探伤室,并配套建设操作室、暗室、评片室、危废暂存间等辅助用房,探伤室内配套购置1台XXQ-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2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用于对自有产品的钢板焊缝进行无损检测。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污染因子: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臭氧、氮氧化物。(2)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结论:探伤室四面墙体均以550mm混凝土作为屏蔽体,顶棚以300mm混凝土作为屏蔽体;探伤室外尺寸为7.1m(长)×5.1m(宽)×3.8m(高),主射线方向朝南;探伤室拟设1扇电动单开平移工件门(敷设10mm铅板),位于东侧屏蔽墙;探伤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划分监督区与控制区;防护门均拟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室内四侧墙体及操作台均设急停开关,室内外醒目位置设工作声音提示装置及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监控装置,探伤室拟配置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拟配备2支个人剂量计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3)辐射剂量率影响预测结论:经理论预测,X射线探伤机在最大工况运行时,各关注点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6.1中“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探伤室上方已建、拟建建筑物或探伤室邻近建筑物在自辐射源点到探伤室顶内表面边缘所张立体角区域内时,探伤室顶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4)个人剂量影响预测结论:经剂量估算,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5.0mSv/a、公众成员≤0.25mSv/a),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职业人员≤20mSv/a、公众成员≤1.0mSv/a)。(5)非辐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可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出探伤室,臭氧在空气中20~30分钟易分解为氧气,并经排风系统排入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探伤产生的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液及废胶片按要求集中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废弃,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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