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爱隆电器有限公司3#车间及辅助车间加层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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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爱隆电器有限公司3#车间及辅助车间加层项目》的公示

各相关产权人:

(略) 厂 (略) 莲都区水阁工 (略) 10号。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拟建3#车间,建筑占地845.44平方米,建筑面积4374.40平方米;辅助车间局部加层,新增建筑面积434.31平方米。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398.75平方米,容积率为1.84,建筑密度为48.6%,停车位为20个,绿地率为15%(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效果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5月24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

联系电话:0578-*(刘) 0578-*(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各相关产权人:

(略) 厂 (略) 莲都区水阁工 (略) 10号。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拟建3#车间,建筑占地845.44平方米,建筑面积4374.40平方米;辅助车间局部加层,新增建筑面积434.31平方米。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398.75平方米,容积率为1.84,建筑密度为48.6%,停车位为20个,绿地率为15%(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效果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5月24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

联系电话:0578-*(刘) 0578-*(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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