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爱隆电器有限公司3#车间及辅助车间加层项目》的公示
关于《浙江爱隆电器有限公司3#车间及辅助车间加层项目》的公示
各相关产权人:
(略) 厂 (略) 莲都区水阁工 (略) 10号。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拟建3#车间,建筑占地845.44平方米,建筑面积4374.40平方米;辅助车间局部加层,新增建筑面积434.31平方米。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398.75平方米,容积率为1.84,建筑密度为48.6%,停车位为20个,绿地率为15%(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效果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5月24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
联系电话:0578-*(刘) 0578-*(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各相关产权人:
(略) 厂 (略) 莲都区水阁工 (略) 10号。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拟建3#车间,建筑占地845.44平方米,建筑面积4374.40平方米;辅助车间局部加层,新增建筑面积434.31平方米。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398.75平方米,容积率为1.84,建筑密度为48.6%,停车位为20个,绿地率为15%(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效果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5月24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
联系电话:0578-*(刘) 0578-*(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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