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人民大街1396号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略) 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北部生态新区
建设单位: (略) 基础设施 (略)
编制单位: (略) 中科 (略)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防涝工程、水系工程、 (略) 工程、生态护岸及植被水土保持工程(本项目无清淤工程)。
其中,排水防涝工程主要包括鹿鸣湖进水箱涵及出水闸门工程和凤鸣湖、烟霞湖、月亮湖调蓄控制工程;水系工程新建户外弱电系统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略) 工程主要包括梁桥18座,箱涵3座;生态护岸及植被水土保持工程主要为凤鸣湖下游河道、烟霞湖上游河道、烟霞湖下游河道、西孟河上游、西孟河下游五部分,全程5545米。铺设生态修复水系廊道12.4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临时施工场设置临时围挡, (略) 材料及弃土被雨水冲刷流失;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在涉水施工时,设置围堰,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河流。跨水体施工时,应设置涵管涵洞;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储存,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降尘用水,确保污水不外排;禁止未经允许占用河道施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域设置边界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或者清理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采取防遗撒和跑、冒、滴、漏、防溢出等措施,禁止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等,减轻二次扬尘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期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需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工程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至需要填方的工段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设垃圾和其他弃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五)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控制作业带宽度,缩短作业及占用时间,避免在暴雨和强降雨天气下进行施工。落实各项土壤保护措施,做好表层土壤剥离存放及回填覆盖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人民大街1396号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略) 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北部生态新区
建设单位: (略) 基础设施 (略)
编制单位: (略) 中科 (略)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防涝工程、水系工程、 (略) 工程、生态护岸及植被水土保持工程(本项目无清淤工程)。
其中,排水防涝工程主要包括鹿鸣湖进水箱涵及出水闸门工程和凤鸣湖、烟霞湖、月亮湖调蓄控制工程;水系工程新建户外弱电系统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略) 工程主要包括梁桥18座,箱涵3座;生态护岸及植被水土保持工程主要为凤鸣湖下游河道、烟霞湖上游河道、烟霞湖下游河道、西孟河上游、西孟河下游五部分,全程5545米。铺设生态修复水系廊道12.4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临时施工场设置临时围挡, (略) 材料及弃土被雨水冲刷流失;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在涉水施工时,设置围堰,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河流。跨水体施工时,应设置涵管涵洞;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储存,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降尘用水,确保污水不外排;禁止未经允许占用河道施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域设置边界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或者清理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采取防遗撒和跑、冒、滴、漏、防溢出等措施,禁止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等,减轻二次扬尘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期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需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工程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至需要填方的工段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设垃圾和其他弃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五)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控制作业带宽度,缩短作业及占用时间,避免在暴雨和强降雨天气下进行施工。落实各项土壤保护措施,做好表层土壤剥离存放及回填覆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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