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关于制定《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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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关于制定《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关于制定《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库税双随机办发[2024]4号

各税务分局(所)、局内各部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请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相应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 (略) 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刘国祥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吉日木吐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

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党委纪检组、风险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库伦镇税务所、扣河子镇税务所、六家子镇税务所、额勒顺镇税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股。

二、工作目标

建立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我局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归集

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协调推进以企业为源头,整合碎片化资源,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二)及时准确

局内各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法定依据和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本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归集公示涉企信息。

四、归集内容

涉企信息是指各有关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并自主申报公示、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

(一)归集内容

公示系统归集公示的涉企信息主要包括:

1、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许可的准予、变更、注销、吊销、撤销信息。(1)行政许可准予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许可(审批)文书编号、文书名称、有效期起始和终止日期、许可(审批)内容、许可(审批)公示期限、许可(审批)文书状态。(2)行政许可(审批)变更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许可(审批)的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许可(审批)的变更时间、变更许可(审批)的公示期限。(3)行政许可(审批)注销、吊销、撤销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许可(审批)注销、吊销、撤销的日期及原因,许可(审批)公示期限。

3、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内容(处罚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日期、公示期限。行政处罚变更信息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处罚变更内容、变更日期,变更行政处罚的机关、公示期限。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抽查事项,检查完成日期、抽查检查结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五、共享与应用

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归集、信息提供、信息管理、信息统计查询和数据共享。从协同监管平台共享获取的相关涉企信息,主要满足于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资格准入、联合惩戒等工作需要,公示系统未公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我局内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平台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督促推进工作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保证公示信息质量,认真核实涉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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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关于制定《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库税双随机办发[2024]4号

各税务分局(所)、局内各部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请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相应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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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 (略) 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刘国祥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吉日木吐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

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党委纪检组、风险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库伦镇税务所、扣河子镇税务所、六家子镇税务所、额勒顺镇税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股。

二、工作目标

建立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我局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归集

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协调推进以企业为源头,整合碎片化资源,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二)及时准确

局内各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法定依据和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本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归集公示涉企信息。

四、归集内容

涉企信息是指各有关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并自主申报公示、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

(一)归集内容

公示系统归集公示的涉企信息主要包括:

1、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许可的准予、变更、注销、吊销、撤销信息。(1)行政许可准予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许可(审批)文书编号、文书名称、有效期起始和终止日期、许可(审批)内容、许可(审批)公示期限、许可(审批)文书状态。(2)行政许可(审批)变更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许可(审批)的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许可(审批)的变更时间、变更许可(审批)的公示期限。(3)行政许可(审批)注销、吊销、撤销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许可(审批)注销、吊销、撤销的日期及原因,许可(审批)公示期限。

3、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内容(处罚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日期、公示期限。行政处罚变更信息的,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行政处罚变更内容、变更日期,变更行政处罚的机关、公示期限。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归集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抽查事项,检查完成日期、抽查检查结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五、共享与应用

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归集、信息提供、信息管理、信息统计查询和数据共享。从协同监管平台共享获取的相关涉企信息,主要满足于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资格准入、联合惩戒等工作需要,公示系统未公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我局内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平台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督促推进工作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保证公示信息质量,认真核实涉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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