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附件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
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四、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通过本公告查阅《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3-*;*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九龙坡区石桥铺长石村8号枫丹苑枫馨楼11-5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国 (略) (略)
2024年5月14日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pdf
《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附件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
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四、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通过本公告查阅《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3-*;*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九龙坡区石桥铺长石村8号枫丹苑枫馨楼11-5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国 (略) (略)
2024年5月14日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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