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附件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

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四、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通过本公告查阅《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3-*;*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九龙坡区石桥铺长石村8号枫丹苑枫馨楼11-5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国 (略) (略)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pdf


《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附件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

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四、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通过本公告查阅《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3-*;*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九龙坡区石桥铺长石村8号枫丹苑枫馨楼11-5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国 (略) (略)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略) 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