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台州日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50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台州日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50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台州日利 (略) 年加工*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日利 (略) 年加工*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台州日利 (略) 年加工*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台州日利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云峰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镇干江滨港工业城(玉环华华 (略) 内) | 用 地 | 5437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玉环华华 (略) 现有2#厂房的二层和三层组织生产,总租赁面积5437m2,年加工汽车配件*只,其中喷塑产品*只,喷漆产品*只。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最近保护目标为东侧约480m的大岙村。 本项目生 (略) (略)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生产废水收集 (略) 海捷 (略) ,处理达标后30%回用至园区表面处理生产企业清洗工序,70%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海。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水:包括水抛废水、清洗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包括抛丸、抛光粉尘,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油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焊接烟尘。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包括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废滤芯、废布袋、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气 (1)抛丸、抛光粉尘:抛丸工序密闭运行,废气直接通过风管收集进入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然后4台抛丸设备尾气合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抛光工序在抛光操作面上方设置集气罩,10台抛光机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合并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合并进入DA001一并高空排放 (2)喷塑粉尘:喷塑粉尘经微负压收集后在喷塑房内进行滤芯除尘,然后合并进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喷塑固化废气:烘箱直连风管抽出固化废气,烘道则通过进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固化废气,喷塑固化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油漆废气:喷漆及流平设置在密闭喷漆室内,通过各喷台顶部吸风进行局部废气收集,然后通过密闭喷漆室顶部整体换风进行二次收集,烘道全程密闭仅留进出口,进出口上方设置顶吸集气罩,喷涂、流平、烘干废气合并进入一套水喷淋塔处理,喷淋后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5)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烘干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烘道和烘干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喷塑固化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6)焊接烟尘:焊接主要发生在机修时,因使用频率低,焊条用量少,焊接烟尘产生量少,落实好车间通风措施,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 (略) (略)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生产废水收集 (略) 海捷 (略) ,处理达标后30%回用至园区表面处理生产企业清洗工序,70%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海 3、噪声 (1)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 (2)机械加工设备基础配备减振垫。 (3)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外设置隔声罩,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 (4)定期维护设备,避免非正常运行引起的高噪声。 4、固废 废包装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废滤芯和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5月11日 ~ 2024年5月2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1日
关于拟对台州日利 (略) 年加工*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日利 (略) 年加工*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台州日利 (略) 年加工*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台州日利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云峰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镇干江滨港工业城(玉环华华 (略) 内) | 用 地 | 5437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玉环华华 (略) 现有2#厂房的二层和三层组织生产,总租赁面积5437m2,年加工汽车配件*只,其中喷塑产品*只,喷漆产品*只。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最近保护目标为东侧约480m的大岙村。 本项目生 (略) (略)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生产废水收集 (略) 海捷 (略) ,处理达标后30%回用至园区表面处理生产企业清洗工序,70%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海。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水:包括水抛废水、清洗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包括抛丸、抛光粉尘,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油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焊接烟尘。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包括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废滤芯、废布袋、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气 (1)抛丸、抛光粉尘:抛丸工序密闭运行,废气直接通过风管收集进入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然后4台抛丸设备尾气合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抛光工序在抛光操作面上方设置集气罩,10台抛光机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合并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合并进入DA001一并高空排放 (2)喷塑粉尘:喷塑粉尘经微负压收集后在喷塑房内进行滤芯除尘,然后合并进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喷塑固化废气:烘箱直连风管抽出固化废气,烘道则通过进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固化废气,喷塑固化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油漆废气:喷漆及流平设置在密闭喷漆室内,通过各喷台顶部吸风进行局部废气收集,然后通过密闭喷漆室顶部整体换风进行二次收集,烘道全程密闭仅留进出口,进出口上方设置顶吸集气罩,喷涂、流平、烘干废气合并进入一套水喷淋塔处理,喷淋后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5)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烘干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烘道和烘干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喷塑固化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6)焊接烟尘:焊接主要发生在机修时,因使用频率低,焊条用量少,焊接烟尘产生量少,落实好车间通风措施,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 (略) (略)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生产废水收集 (略) 海捷 (略) ,处理达标后30%回用至园区表面处理生产企业清洗工序,70%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海 3、噪声 (1)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 (2)机械加工设备基础配备减振垫。 (3)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外设置隔声罩,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 (4)定期维护设备,避免非正常运行引起的高噪声。 4、固废 废包装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废滤芯和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5月11日 ~ 2024年5月2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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