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2024年5月1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旧资源回收再生项目 | ? (略)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 (略) 35号 | (略) 耀 (略) | (略) 名恒 (略) | 项目 (略)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 (略) 35号,租用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年加工再生5000吨塑料粒子,分拣打包6000吨废纺织品、5000吨废纸和8000吨废园林绿化。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废气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除雾祛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米高P1 排气筒排放,采取有效密闭除臭措施控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厂区车辆运输及装卸、分拣打包粉尘废气经洒水降尘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旧资源回收再生项目 | ? (略)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 (略) 35号 | (略) 耀 (略) | (略) 名恒 (略) | 项目 (略)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 (略) 35号,租用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年加工再生5000吨塑料粒子,分拣打包6000吨废纺织品、5000吨废纸和8000吨废园林绿化。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废气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除雾祛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米高P1 排气筒排放,采取有效密闭除臭措施控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厂区车辆运输及装卸、分拣打包粉尘废气经洒水降尘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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