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江城县漫咖旅游专业合作社新增客渡船投入运营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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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江城县漫咖旅游专业合作社新增客渡船投入运营的批复

江城县漫咖旅游专业合作社:

你社于2024年5月10日提出新增1艘客渡船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 (略) 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及《云南省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江城县交通运输 (略) 交通运输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申请新增1艘客渡船,共计11客位运力。

二、经营范围:李仙江—自土卡河水电站大坝至中越十七号界碑,C级航区J2级航段(以土卡河渡口为中心,土卡河电站方向上至牛鼻子洞,下至17号界碑)。

三、新增运力有效期为1年。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城县漫咖旅游专业合作社:

你社于2024年5月10日提出新增1艘客渡船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 (略) 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及《云南省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江城县交通运输 (略) 交通运输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申请新增1艘客渡船,共计11客位运力。

二、经营范围:李仙江—自土卡河水电站大坝至中越十七号界碑,C级航区J2级航段(以土卡河渡口为中心,土卡河电站方向上至牛鼻子洞,下至17号界碑)。

三、新增运力有效期为1年。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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