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极利新材料公司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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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极利新材料公司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蚶 (略) 529号(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福建极 (略) (以下简称“极利公司”)位于 (略) (略) 蚶 (略) 529号(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从事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的生产。 (略) 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m2,计容总建筑面积*.15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宿舍楼、办公楼、研发中心和辅助用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道路、消防、电力、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3500吨无纺布、*平方米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平方米热熔胶港宝。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招聘职工300人,均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20小时,两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排放系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锅炉水、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反渗透废水、塑料丝直接冷却水、水揉机废水、碱减量水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设备间接冷却水、锅炉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回用管道明管密闭,全程可视;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反渗透废水、塑料丝直接冷却水、水揉机废水和碱减量水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园 (略) 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接管标准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以及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纺布生产车间、热熔胶港宝生产车间、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车间和锅炉房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根据厂区平面布局,项目共设置6根排气筒,无纺布生产车间产生的纤维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热熔胶港宝生产车间内的造粒投料、破碎、熔融挤出、热熔胶熔融压浸涂布、过胶、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车间内的调胶投料、搅拌、压浸涂布、烘干废气由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及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通过专门的管道并入排气筒DA004排放,磨布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4套“布袋除尘器(TA005~TA008)”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碱减量水洗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单独的集气管道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TA009)”处理后并入排气筒DA005排放;锅炉房的锅炉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表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的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各项废气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等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要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合格塑料粒、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中不合格塑料粒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由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是化学品原料在厂区内存贮时由于泄漏可能会对周围空气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是外因诱导下可能发生火灾事故、废气事故排放或处理系统故障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事故;天然气输送管道可能会发生天然气泄漏、从而引发火灾;废水事故排放或处理系统故障对周边水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根据环境风险调查,项目运营期间环境风险影响较小,企业需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定期检查设备的稳定性及安全性,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杜绝项目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同时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原则,积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综上所述,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在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4年1月23日在 (略) 上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蚶 (略) 529号(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福建极 (略) (以下简称“极利公司”)位于 (略) (略) 蚶 (略) 529号(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从事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的生产。 (略) 无纺布、热熔胶港宝、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m2,计容总建筑面积*.15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宿舍楼、办公楼、研发中心和辅助用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道路、消防、电力、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3500吨无纺布、*平方米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平方米热熔胶港宝。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招聘职工300人,均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20小时,两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排放系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锅炉水、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反渗透废水、塑料丝直接冷却水、水揉机废水、碱减量水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设备间接冷却水、锅炉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回用管道明管密闭,全程可视;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反渗透废水、塑料丝直接冷却水、水揉机废水和碱减量水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园 (略) 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接管标准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以及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纺布生产车间、热熔胶港宝生产车间、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车间和锅炉房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根据厂区平面布局,项目共设置6根排气筒,无纺布生产车间产生的纤维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热熔胶港宝生产车间内的造粒投料、破碎、熔融挤出、热熔胶熔融压浸涂布、过胶、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性定岛超细纤维绒布生产车间内的调胶投料、搅拌、压浸涂布、烘干废气由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及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通过专门的管道并入排气筒DA004排放,磨布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4套“布袋除尘器(TA005~TA008)”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碱减量水洗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单独的集气管道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TA009)”处理后并入排气筒DA005排放;锅炉房的锅炉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表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的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各项废气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等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要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合格塑料粒、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中不合格塑料粒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由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是化学品原料在厂区内存贮时由于泄漏可能会对周围空气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是外因诱导下可能发生火灾事故、废气事故排放或处理系统故障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事故;天然气输送管道可能会发生天然气泄漏、从而引发火灾;废水事故排放或处理系统故障对周边水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根据环境风险调查,项目运营期间环境风险影响较小,企业需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定期检查设备的稳定性及安全性,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杜绝项目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同时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原则,积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综上所述,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在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4年1月23日在 (略) 上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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