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排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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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排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排水项目

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

高县福溪工业集 (略)

四川 (略)

本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拟建污水处理厂近期一阶段,服务范围主要满足拟建的四川丝 (略) (后简称“丝丽雅企业”)“退岸入园”搬迁项目落地后(一、二阶段项目)高含盐废水、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污水、即将纳管海诺尔(宜宾) (略) 废水和其他近期拟入驻企业废水处理需求。

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1.*m3/d,新建的构筑物主要包括: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设有预臭氧设施)、事故池、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消毒渠、鼓风机房、加药间、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贮泥池、危废暂存间、综合楼等。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预臭氧氧化)+ AO生化+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粉末活性炭)+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池+紫外消毒”,出水须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入南广河。

一、施工期

(1)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均回用于混凝土拌合、施工场地洒水等,做到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废气: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施工期在现场设置围挡,生产线建设主体用 (略) 围护,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相对集中固定声源。

(4)固废:施工期部分弃土用于厂区内回填和绿化,其余部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工程弃渣(土)送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处置,不再另设渣场。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统一运送至当地建筑弃渣场内堆存;生活垃圾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且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厂运行产生的恶臭,项目设置两套除臭装置,其中格栅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O池采用1#除臭装置,污泥脱水间、贮泥池采用2#除臭装置。

除臭装置采用生物滤池,收集效率95%,恶臭去除率≥90%,处理后均经一根15m排气筒达标外排。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反冲洗水、少量地坪冲洗水及设备冲洗水,此外,还有厂区初期雨水。除反冲洗水返回调节池,其余废水均汇入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A/O生化段排出的污泥、栅渣、高效沉淀池混凝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和分析化验废液、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先进行固废性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若为一般废物,可在与处置单位协商同意的情况下送垃圾焚烧发电厂或水泥厂焚烧处置。线监测仪和分析化验定期产生的废液属危废,外委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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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排水项目

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

高县福溪工业集 (略)

四川 (略)

本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拟建污水处理厂近期一阶段,服务范围主要满足拟建的四川丝 (略) (后简称“丝丽雅企业”)“退岸入园”搬迁项目落地后(一、二阶段项目)高含盐废水、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污水、即将纳管海诺尔(宜宾) (略) 废水和其他近期拟入驻企业废水处理需求。

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1.*m3/d,新建的构筑物主要包括: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设有预臭氧设施)、事故池、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消毒渠、鼓风机房、加药间、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贮泥池、危废暂存间、综合楼等。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预臭氧氧化)+ AO生化+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粉末活性炭)+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池+紫外消毒”,出水须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入南广河。

一、施工期

(1)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均回用于混凝土拌合、施工场地洒水等,做到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废气: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施工期在现场设置围挡,生产线建设主体用 (略) 围护,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相对集中固定声源。

(4)固废:施工期部分弃土用于厂区内回填和绿化,其余部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工程弃渣(土)送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处置,不再另设渣场。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统一运送至当地建筑弃渣场内堆存;生活垃圾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且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厂运行产生的恶臭,项目设置两套除臭装置,其中格栅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O池采用1#除臭装置,污泥脱水间、贮泥池采用2#除臭装置。

除臭装置采用生物滤池,收集效率95%,恶臭去除率≥90%,处理后均经一根15m排气筒达标外排。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反冲洗水、少量地坪冲洗水及设备冲洗水,此外,还有厂区初期雨水。除反冲洗水返回调节池,其余废水均汇入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A/O生化段排出的污泥、栅渣、高效沉淀池混凝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和分析化验废液、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先进行固废性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若为一般废物,可在与处置单位协商同意的情况下送垃圾焚烧发电厂或水泥厂焚烧处置。线监测仪和分析化验定期产生的废液属危废,外委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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