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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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乔政发〔2024〕1号

乔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乔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南农局发〔2024〕4号)、《 (略) 财政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346号)、《隆安县农业农村局 隆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隆安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及绩效目标等相关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 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 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农户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 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二)补贴范围和依据。补贴范围为由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

因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对于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如农户对地块不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该地块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如抽查组抽查时发现地块未种植有农作物且没有明显的翻耕痕迹,则视该地块今年未种植农作物,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亩平均补贴标准。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由镇农业水利站牵头,会同镇财政所制定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各村(社区)执行。

时间要求: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

(二)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和培训会

工作方案印发后,及时召开全镇工作布置会和培训会,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

时间要求: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三)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公示

各村(居)委会按规范要求入户逐户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及时组织各屯组农户按时申报并逐户审核填报内容。为确保农户申报地块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户的申报表应由村民小组长及包片村干审核签字,确保地块种植信息无误,加盖村委公章后,将收集到的农户申报表上报到镇农业水利站。镇农业水利站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镇农业水利站组织人员在村内、屯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系统上传所有信息至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同时上报纸质文件呈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

时间要求: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

(四)开展镇级审核

申报信息录入完成后,镇农业水利站、镇财政所要牵头组织各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组建工作组开展镇级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涉及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

(五)配合县级开展审核

县级核查工作组到我镇开展县级审核时,镇农业水利站要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接和工作安排,按县级要求做好核查工作的安排。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涉及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六)对批复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示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以村组为单位,对补贴标准、对所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在村内屯内给予公告,公告期7天。要确保公告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七)补贴资金发放

对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农村局,由县级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账户。

(八)项目总结、材料归档

1.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由镇农业水利站牵头,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

2.完善档案管理。收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居)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成立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农业水利站、镇财政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主任担任。镇农业水利站要牵头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培训、检查指导、组织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有关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本镇补贴工作总结、汇总上报等。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既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培训指导和政策宣传。镇农业水利站要牵头加大对各村(居)委会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镇农业水利站、财政所及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村干、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三)按照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按照要求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获得补贴的耕地范围,认真、细致登记、核实补贴面积和计算补贴资金。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三是严格执行相关报批制度。四是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在项目实施中,镇农业水利站、镇财政所要深入村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范围,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

(四)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各村(社区)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镇农业水利站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做好上报工作。

附件:2024年乔建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4年乔建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慧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永生 镇人大主席

卢 辉 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潘显军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潘英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向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闭志忠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马秉文 镇党委组织委员

蓝 文 镇党委宣传委员

雷丽莹 副镇长

*贤利 副镇长

刘诗敏 镇党政办主任

*进考 镇农业水利站站长

黄彩秀 镇财政所所长

焦就卿 乔建司法所所长

闭国超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业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卢辉同志兼任,成员由镇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水利站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组织项目开展各项工作。



乔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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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政发〔2024〕1号

乔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乔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南农局发〔2024〕4号)、《 (略) 财政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346号)、《隆安县农业农村局 隆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隆安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乔建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及绩效目标等相关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辖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 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 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农户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 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二)补贴范围和依据。补贴范围为由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

因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对于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如农户对地块不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该地块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如抽查组抽查时发现地块未种植有农作物且没有明显的翻耕痕迹,则视该地块今年未种植农作物,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亩平均补贴标准。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由镇农业水利站牵头,会同镇财政所制定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各村(社区)执行。

时间要求: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

(二)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和培训会

工作方案印发后,及时召开全镇工作布置会和培训会,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

时间要求: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三)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公示

各村(居)委会按规范要求入户逐户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及时组织各屯组农户按时申报并逐户审核填报内容。为确保农户申报地块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户的申报表应由村民小组长及包片村干审核签字,确保地块种植信息无误,加盖村委公章后,将收集到的农户申报表上报到镇农业水利站。镇农业水利站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镇农业水利站组织人员在村内、屯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系统上传所有信息至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同时上报纸质文件呈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

时间要求: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

(四)开展镇级审核

申报信息录入完成后,镇农业水利站、镇财政所要牵头组织各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组建工作组开展镇级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涉及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

(五)配合县级开展审核

县级核查工作组到我镇开展县级审核时,镇农业水利站要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接和工作安排,按县级要求做好核查工作的安排。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涉及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六)对批复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示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以村组为单位,对补贴标准、对所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在村内屯内给予公告,公告期7天。要确保公告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七)补贴资金发放

对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农村局,由县级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账户。

(八)项目总结、材料归档

1.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由镇农业水利站牵头,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

2.完善档案管理。收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居)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成立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农业水利站、镇财政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主任担任。镇农业水利站要牵头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培训、检查指导、组织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有关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本镇补贴工作总结、汇总上报等。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既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培训指导和政策宣传。镇农业水利站要牵头加大对各村(居)委会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镇农业水利站、财政所及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村干、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三)按照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按照要求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获得补贴的耕地范围,认真、细致登记、核实补贴面积和计算补贴资金。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三是严格执行相关报批制度。四是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在项目实施中,镇农业水利站、镇财政所要深入村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范围,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

(四)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各村(社区)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镇农业水利站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做好上报工作。

附件:2024年乔建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4年乔建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慧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永生 镇人大主席

卢 辉 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潘显军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潘英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向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闭志忠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马秉文 镇党委组织委员

蓝 文 镇党委宣传委员

雷丽莹 副镇长

*贤利 副镇长

刘诗敏 镇党政办主任

*进考 镇农业水利站站长

黄彩秀 镇财政所所长

焦就卿 乔建司法所所长

闭国超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业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卢辉同志兼任,成员由镇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水利站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组织项目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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