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门滩乡硕儒村 (略) 。
三、建设单位: (略) 。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泉州众创 (略) 。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项目 (略) 建设, (略) 全长632.609米, (略) 工程121.529米,桥梁工程258.08米,隧道工程253.00米,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为双向二车道。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野蛮施工;项目桥梁上跨生态保护红线,桥梁施工时应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禁止破坏、砍伐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植被,禁止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禁止将施工废水、垃圾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及裸露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2.项目预制场、搅拌场应因地制宜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排入附近水库。桥梁建设应优化施工安排,选择在枯水期河床裸露条件下施工,涉水桥墩建设应采用围堰或沉井施工工艺并设置泥浆池及隔油沉淀池,钻渣、泥浆废水及围堰泥沙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隧道施工应做好涌水封堵,减少地下水流失,隧道施工废水、隧道涌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不外排。临时土石方堆场周围应设置截排水沟,下方应设置沉淀池,堆场淋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抑尘,不外排。
3.项目应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避免运输过程发生撒漏,应加强洒水降尘等措 (略) 运输扬尘的产生;临时土石方堆场应 (略) ,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粉状建筑材料应堆放于仓库内或覆盖防尘布,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项目搅拌站计量、提升系统应全密闭,搅拌粉尘及料仓粉尘统一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期噪声和振动的控制,应优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高噪声作业区、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远离居民点;施工场界应做围挡措施,在靠近居民点一侧,安装声屏障。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应做好隔音降噪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爆破作业应提前做好公示及预警,采用低爆速、低威力炸药,并限制一次爆破的最大用药量。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固体废物排入附近水体。表层土应堆存于临时土石方堆场,用于后期植被 (略) 景观绿化;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方按《德化县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有偿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德自然资〔2023〕3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项目隔油池收集的浮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收集、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 (略) 面径流收集,加强桥梁的栏杆、防撞墩等结构的强度设计,在水库及桥 (略) 段设置警示牌。做好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门滩乡硕儒村 (略) 。
三、建设单位: (略) 。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泉州众创 (略) 。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项目 (略) 建设, (略) 全长632.609米, (略) 工程121.529米,桥梁工程258.08米,隧道工程253.00米,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为双向二车道。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野蛮施工;项目桥梁上跨生态保护红线,桥梁施工时应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禁止破坏、砍伐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植被,禁止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禁止将施工废水、垃圾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及裸露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2.项目预制场、搅拌场应因地制宜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排入附近水库。桥梁建设应优化施工安排,选择在枯水期河床裸露条件下施工,涉水桥墩建设应采用围堰或沉井施工工艺并设置泥浆池及隔油沉淀池,钻渣、泥浆废水及围堰泥沙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隧道施工应做好涌水封堵,减少地下水流失,隧道施工废水、隧道涌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不外排。临时土石方堆场周围应设置截排水沟,下方应设置沉淀池,堆场淋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抑尘,不外排。
3.项目应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避免运输过程发生撒漏,应加强洒水降尘等措 (略) 运输扬尘的产生;临时土石方堆场应 (略) ,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粉状建筑材料应堆放于仓库内或覆盖防尘布,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项目搅拌站计量、提升系统应全密闭,搅拌粉尘及料仓粉尘统一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期噪声和振动的控制,应优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高噪声作业区、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远离居民点;施工场界应做围挡措施,在靠近居民点一侧,安装声屏障。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应做好隔音降噪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爆破作业应提前做好公示及预警,采用低爆速、低威力炸药,并限制一次爆破的最大用药量。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固体废物排入附近水体。表层土应堆存于临时土石方堆场,用于后期植被 (略) 景观绿化;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方按《德化县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有偿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德自然资〔2023〕3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项目隔油池收集的浮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收集、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 (略) 面径流收集,加强桥梁的栏杆、防撞墩等结构的强度设计,在水库及桥 (略) 段设置警示牌。做好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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