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兰市浩然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舒兰市浩然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4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五桦大街 | 吉 (略) 平安分公司 | 吉林东北煤炭 (略) | 新建1条水泥制品加工生产线,年加工水泥制品 * 延长米。新建2 台 3吨/h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安装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利用原有烟囱)。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冬季办公室、员工宿舍电采暖,厂房不进行供热。 | 一、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物质蒸汽炉烟气,确保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不低于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机、水泥罐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有效处理,达标排放;物料储存、装卸采取有效苫盖、湿式降尘等除尘措施;投料机和输送带采取密闭措施; (略) 全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进出车辆及时清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拌合设备清洗废水一同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弃水,直接用于厂区降尘,严禁外排;生活废水全 (略) (略) 污水处理二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卡岔河。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三、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严格控制设备噪声;必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妥善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筋边角料、扎丝边角料以及钢筋切割后地面沉降清扫收集的切割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成品养护后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拌合设备清洗废水配套沉淀池内的沉积物,回用于生产;集中收集盛装脱模剂的空包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送至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领取排污许可证,要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六、要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4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五桦大街 | 吉 (略) 平安分公司 | 吉林东北煤炭 (略) | 新建1条水泥制品加工生产线,年加工水泥制品 * 延长米。新建2 台 3吨/h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安装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利用原有烟囱)。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冬季办公室、员工宿舍电采暖,厂房不进行供热。 | 一、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物质蒸汽炉烟气,确保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不低于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机、水泥罐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有效处理,达标排放;物料储存、装卸采取有效苫盖、湿式降尘等除尘措施;投料机和输送带采取密闭措施; (略) 全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进出车辆及时清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拌合设备清洗废水一同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弃水,直接用于厂区降尘,严禁外排;生活废水全 (略) (略) 污水处理二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卡岔河。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三、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严格控制设备噪声;必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妥善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筋边角料、扎丝边角料以及钢筋切割后地面沉降清扫收集的切割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成品养护后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拌合设备清洗废水配套沉淀池内的沉积物,回用于生产;集中收集盛装脱模剂的空包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送至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领取排污许可证,要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六、要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