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迪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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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迪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发迪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发 (略) 化妆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 (略) 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发 (略) 化妆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发 (略) 化妆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三水区大塘 (略) 78-14号

环评机构

佛山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三水区大塘 (略) 78-14号。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06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洗护烫染护肤用品的生产,年产洗护烫染护肤用品*吨。建设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67吨/年(设备清洗废水*.1吨/年、地面清洗废水77.57吨/年和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9吨/年)经过 (略) 三水 (略) 进水浓度后,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4050吨/年), (略) (略) (略) 三水区 (略) 集中处理。项目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量为8346.723吨/年, (略) (略) (略) 三水区 (略) 。

  2、项目投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乳化搅拌、搅拌溶解、冷却和灌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NMHC、TVOC)经收集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2024年5月14日


广东发迪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发 (略) 化妆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 (略) 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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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发 (略) 化妆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发 (略) 化妆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三水区大塘 (略) 78-14号

环评机构

佛山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三水区大塘 (略) 78-14号。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06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洗护烫染护肤用品的生产,年产洗护烫染护肤用品*吨。建设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67吨/年(设备清洗废水*.1吨/年、地面清洗废水77.57吨/年和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9吨/年)经过 (略) 三水 (略) 进水浓度后,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4050吨/年), (略) (略) (略) 三水区 (略) 集中处理。项目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量为8346.723吨/年, (略) (略) (略) 三水区 (略) 。

  2、项目投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乳化搅拌、搅拌溶解、冷却和灌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NMHC、TVOC)经收集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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