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 (略) 高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3号 | 2024年5月14日 | 湖环建〔2024〕3号-关于浙江 (略) 高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 |
2 | 关于 (略) 绿色智能化自动产线零土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4号 | 2024年5月14日 | 湖环建〔2024〕4号-关于 (略) 绿色智能化自动产线零土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3 | 关于 (略) 年产4000吨化纤整理剂和1500吨纺丝清洗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5号 | 2024年5月14日 | 湖环建〔2024〕5号-关于 (略) 年产4000吨化纤整理剂和1500吨纺丝清洗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 |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 (略) 高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3号 | 2024年5月14日 | 湖环建〔2024〕3号-关于浙江 (略) 高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 |
2 | 关于 (略) 绿色智能化自动产线零土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4号 | 2024年5月14日 | 湖环建〔2024〕4号-关于 (略) 绿色智能化自动产线零土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3 | 关于 (略) 年产4000吨化纤整理剂和1500吨纺丝清洗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5号 | 2024年5月14日 | 湖环建〔2024〕5号-关于 (略) 年产4000吨化纤整理剂和1500吨纺丝清洗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 |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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