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南省定安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南省定安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全文公示见本公示附件1。
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西栋B座35楼3504室海南 (略) 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居民和单位。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定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525室;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89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 (略) ;
单位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西栋B座35楼3504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全文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5日
海南省定安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全文公示见本公示附件1。
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西栋B座35楼3504室海南 (略) 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居民和单位。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定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525室;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89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 (略) ;
单位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西栋B座35楼3504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全文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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