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亮,荥阳市徐刚亮矿业队豫0182环罚决字〔2024〕11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徐刚亮,荥阳市徐刚亮矿业队豫0182环罚决字〔2024〕11号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 **
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 豫0182环罚决字〔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0182环罚决字〔2024〕11号

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MF7NW25

地址: (略) 崔庙镇翟沟村卓湾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刚亮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日,发现你单位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为凭: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页、询问笔录1份5页、现场照片7页7张等。

(2)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营业执照一份、法定代表人徐刚亮(身份证号:341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授

权委托书1份证明授权委托权限和委托资格。

(3)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1页、证明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施工队手续合法性、生产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及需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

(4)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2024年2月工资明细表复印件1份、证明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按照《统计上大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微型企业。

(5)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182环责改字〔2024〕25号)1张2页及送达回证1份,证明:我局

已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于**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豫0182环罚告字〔2024〕18号)直接送达你单位,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我局认为,你单位放弃了这些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气污染防治类,序号30。裁量因素1:(违法事实)部分场所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2:(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3:(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500m2以上的,裁量等级5;裁量因素4:(企业规模)微型企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5:(管理类别)登记管理,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6:(违法行为发生时期环境敏感度)一般期间,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7:(超过限期改正时间)限期改正,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8:(受处罚次数)两年内受到同类处罚1次,裁量等级3;裁量因素9:(是否配合执法检查)配合检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1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2,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8,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1,5,1,1,1,1,3,1],处罚金额(X):26200,代入公式:26200=10000+(*-10000)x[(22/52)+(12+52+12+12+12+12+32+12)/(52x8)]x50%,自定义裁量计算值:0,最终裁量金额:26200元。

综上所述,我局对你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6200元)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户。代办银行:郑州银行营业部;收款账户: (略) 财政局收款专户;银行账号:*2。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我局财务科处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报送我局 302 房间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印章)

**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 **
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 豫0182环罚决字〔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0182环罚决字〔2024〕11号

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MF7NW25

地址: (略) 崔庙镇翟沟村卓湾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刚亮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日,发现你单位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为凭: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页、询问笔录1份5页、现场照片7页7张等。

(2)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营业执照一份、法定代表人徐刚亮(身份证号:341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授

权委托书1份证明授权委托权限和委托资格。

(3)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1页、证明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施工队手续合法性、生产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及需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

(4)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2024年2月工资明细表复印件1份、证明徐刚亮, (略) 徐刚亮矿业队按照《统计上大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微型企业。

(5)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182环责改字〔2024〕25号)1张2页及送达回证1份,证明:我局

已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于**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豫0182环罚告字〔2024〕18号)直接送达你单位,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我局认为,你单位放弃了这些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气污染防治类,序号30。裁量因素1:(违法事实)部分场所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2:(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3:(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500m2以上的,裁量等级5;裁量因素4:(企业规模)微型企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5:(管理类别)登记管理,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6:(违法行为发生时期环境敏感度)一般期间,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7:(超过限期改正时间)限期改正,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8:(受处罚次数)两年内受到同类处罚1次,裁量等级3;裁量因素9:(是否配合执法检查)配合检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1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2,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8,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1,5,1,1,1,1,3,1],处罚金额(X):26200,代入公式:26200=10000+(*-10000)x[(22/52)+(12+52+12+12+12+12+32+12)/(52x8)]x50%,自定义裁量计算值:0,最终裁量金额:26200元。

综上所述,我局对你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6200元)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户。代办银行:郑州银行营业部;收款账户: (略) 财政局收款专户;银行账号:*2。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我局财务科处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报送我局 302 房间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印章)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