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申请〈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23〕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5-*)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浮桥街道、开元街道
三、项目单位: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受灾严重的“一馆、两站、五中心”进行加固、改造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改建,总建筑面积约5400㎡。“一馆”指鲤城区文化馆,“两站”指浮桥街道综合文化站、开元街道综合文化站,“五中心”指黄石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梅山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红梅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泉山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开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1.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略)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申请〈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23〕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5-*)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浮桥街道、开元街道
三、项目单位: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受灾严重的“一馆、两站、五中心”进行加固、改造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改建,总建筑面积约5400㎡。“一馆”指鲤城区文化馆,“两站”指浮桥街道综合文化站、开元街道综合文化站,“五中心”指黄石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梅山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红梅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泉山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开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1.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略)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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