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花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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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花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花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 (略) (略) 花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武坚镇花庄村

3、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在 (略) 江都区武坚镇花庄村改建花26站拉油点(改建后更名为花庄页岩油站),并配套建设2套真空加热炉,2套三相分离器,3座油气缓冲罐,2台原油输送泵,1台注水罐,1座注水泵房,采出水回注量为500m3/d,分离出的原油通过内部管线输送,输送量为400 m3/d。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项目污染控制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型项目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标准后回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杜绝向施工场地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场站各生产装置和设施须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跟踪监测,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各项防尘要求。合理布设施工现场并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工物料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降低烟尘生产浓度和产生量。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真空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中相关标准,站场管线、压力储罐等均采取密闭措施,采出水采取密闭管道集输、处理过程中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场站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落实各项噪声控制措施。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须携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提前3天到环保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2011)。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六)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 (略) 页在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花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 (略) (略) 花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武坚镇花庄村

3、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在 (略) 江都区武坚镇花庄村改建花26站拉油点(改建后更名为花庄页岩油站),并配套建设2套真空加热炉,2套三相分离器,3座油气缓冲罐,2台原油输送泵,1台注水罐,1座注水泵房,采出水回注量为500m3/d,分离出的原油通过内部管线输送,输送量为400 m3/d。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项目污染控制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型项目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标准后回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杜绝向施工场地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场站各生产装置和设施须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跟踪监测,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各项防尘要求。合理布设施工现场并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工物料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降低烟尘生产浓度和产生量。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真空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中相关标准,站场管线、压力储罐等均采取密闭措施,采出水采取密闭管道集输、处理过程中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场站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落实各项噪声控制措施。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须携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提前3天到环保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2011)。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六)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 (略) 页在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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