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光博翔无人机有限公司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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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光博翔无人机有限公司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

长春长 (略) 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长 (略) 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长 (略) 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

长春北湖科技开 (略) 与盛北小街交汇长智光谷产业园B7栋

长春长 (略)

吉林省 (略)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 (略) 与盛北小街交汇长智光谷产业园B7栋,建筑面积4339平方米,投资*元,主要从事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生产,预计年产4000架/套。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配胶、铺层及热固成型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补灰、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打磨、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并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上述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物、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长 (略) 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长 (略) 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长 (略) 年产4000架套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项目

长春北湖科技开 (略) 与盛北小街交汇长智光谷产业园B7栋

长春长 (略)

吉林省 (略)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 (略) 与盛北小街交汇长智光谷产业园B7栋,建筑面积4339平方米,投资*元,主要从事双飞翼垂直起降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生产,预计年产4000架/套。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配胶、铺层及热固成型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补灰、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打磨、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并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上述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物、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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