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厨芯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商用厨房设备及周边配套零件生产项目和年增产商用厨房设备1万台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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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厨芯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商用厨房设备及周边配套零件生产项目和年增产商用厨房设备1万台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科技 (略) 300号工业村标准厂房8号厂房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年产商用厨房设备*台(其中商用蒸烤箱3.*台、商用洗碗机7.*台)、周边配套零件*套

项目共有员工135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全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厂内不设浴室、宿舍等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 (略) 300号工业村标准厂房8号厂房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三、承担验收调查、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苏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 (略) 300号工业村标准厂房8号厂房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监测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三香弄1号

联系人:赵经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全本公示: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科技 (略) 300号工业村标准厂房8号厂房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年产商用厨房设备*台(其中商用蒸烤箱3.*台、商用洗碗机7.*台)、周边配套零件*套

项目共有员工135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全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厂内不设浴室、宿舍等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 (略) 300号工业村标准厂房8号厂房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三、承担验收调查、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苏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 (略) 300号工业村标准厂房8号厂房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监测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三香弄1号

联系人:赵经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全本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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