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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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位于城关镇西关街F区武陵不夜城商业街地下,停车场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车位数151个,由 (略) (略) 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略) (略) 提出了关于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我局按规定正式受理。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3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按照规定清楚施划;

3.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4.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微腐败”内控机制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 (略) 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略) 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二是使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停车资源应当支付费用, (略) 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略) 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型车1小时内(含)收费2元,此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1个小时(含)免收停车费;第二个1小时(含)收费1元,此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3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竹溪县政府办公大楼523室(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邮编:*)

(二)联系电话:0719-*

(三)邮箱:*@*q.com

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位于城关镇西关街F区武陵不夜城商业街地下,停车场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车位数151个,由 (略) (略) 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略) (略) 提出了关于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我局按规定正式受理。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3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按照规定清楚施划;

3.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4.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微腐败”内控机制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 (略) 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略) 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武陵不夜城F1地下停车场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二是使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停车资源应当支付费用, (略) 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略) 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型车1小时内(含)收费2元,此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1个小时(含)免收停车费;第二个1小时(含)收费1元,此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3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竹溪县政府办公大楼523室(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邮编:*)

(二)联系电话:0719-*

(三)邮箱:*@*q.com

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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