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博取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生产线搬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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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博取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生产线搬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生产线搬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15 08: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年产*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生产线搬迁项目

陶朱街道金丰科技工业园18号厂房(101-301室)

(略) (略)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形成年产*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1)熔化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DA002)排放;(3)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4)抛丸粉尘,经密闭式抛丸设备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喷塑粉尘,经设备收集后,经一套滤筒过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6)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一套换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所购厂房 (略) 雨水经出售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喷淋废水经油水分离+沉淀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尾水个油泥作为危废处理;湿法除尘废水经沉淀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 (略)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压铸机和抛光机及抛丸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4)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5)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金属粉尘收尘、废砂轮、废钢丸、废布袋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 (2)铝渣、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包装桶、废油桶、油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过滤棉、熔化烟尘收尘、烟尘布袋、喷淋尾水分别经密封袋收集后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环评报告- (略) (略) .pdf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生产线搬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15 08: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年产*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生产线搬迁项目

陶朱街道金丰科技工业园18号厂房(101-301室)

(略) (略)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形成年产*件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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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1)熔化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DA002)排放;(3)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4)抛丸粉尘,经密闭式抛丸设备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喷塑粉尘,经设备收集后,经一套滤筒过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6)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一套换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所购厂房 (略) 雨水经出售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喷淋废水经油水分离+沉淀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尾水个油泥作为危废处理;湿法除尘废水经沉淀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 (略)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压铸机和抛光机及抛丸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4)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5)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金属粉尘收尘、废砂轮、废钢丸、废布袋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 (2)铝渣、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包装桶、废油桶、油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过滤棉、熔化烟尘收尘、烟尘布袋、喷淋尾水分别经密封袋收集后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环评报告- (略)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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