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致仁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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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致仁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浙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15 08: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浙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略) 安华镇河杨社区

浙 (略)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气: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破碎粉尘,车间自然沉降;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 (略) (略) ,最终经 (略)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后排入浦阳江。 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震、隔震设施,做减震基础。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浙 (略) (环评报告删密版).pdf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浙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15 08: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浙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略) 安华镇河杨社区

浙 (略)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盒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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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气: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破碎粉尘,车间自然沉降;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 (略) (略) ,最终经 (略)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后排入浦阳江。 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震、隔震设施,做减震基础。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浙 (略) (环评报告删密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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