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关于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关于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关于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大研街道北门社区东岳巷2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三组 |
建设单位 | 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建设指挥部 |
评价单位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三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04-01-*。项目对中济海水库进行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运动健身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全民健身及应急避难广场、生态康养绿道、游步道、水 (略) 、室外运动场地(含4个篮球场、1个七人制足球场、 (略) 球场、4个羽毛球场、1个门球场、1个自行车泵道场等)、生物多样性生态绿化种植、雨水花园等,同时建设公园管理建筑及服务建筑、观景及休闲景观构筑物、生态停车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总面积约70公顷,其中水体面积约34公顷,*地面积约36公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清淤底泥渗水、降雨地面径流等经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餐饮区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置 (略) (略) 。 废气: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封闭车辆运输、遮盖临时堆场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置后排放。 噪声:强化施工噪声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运输车辆应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限值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管理,设置限速、禁鸣等提示性标志,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清淤底泥干化后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外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餐饮垃圾经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定期清掏处置化粪池污泥。 生态保护与恢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超计划施工。加强水体环境监管和渔政执法管理,文明施工,严禁向水体抛洒施工废弃物,施工废水禁止外排。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理与养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证植被成活率。发现保护植物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采取避让或保护措施。 |
(略) 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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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大研街道北门社区东岳巷2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三组 |
建设单位 | 中济海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健身项目建设指挥部 |
评价单位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三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04-01-*。项目对中济海水库进行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及全民运动健身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全民健身及应急避难广场、生态康养绿道、游步道、水 (略) 、室外运动场地(含4个篮球场、1个七人制足球场、 (略) 球场、4个羽毛球场、1个门球场、1个自行车泵道场等)、生物多样性生态绿化种植、雨水花园等,同时建设公园管理建筑及服务建筑、观景及休闲景观构筑物、生态停车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总面积约70公顷,其中水体面积约34公顷,*地面积约36公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清淤底泥渗水、降雨地面径流等经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餐饮区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置 (略) (略) 。 废气: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封闭车辆运输、遮盖临时堆场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置后排放。 噪声:强化施工噪声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运输车辆应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限值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管理,设置限速、禁鸣等提示性标志,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清淤底泥干化后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外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餐饮垃圾经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定期清掏处置化粪池污泥。 生态保护与恢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超计划施工。加强水体环境监管和渔政执法管理,文明施工,严禁向水体抛洒施工废弃物,施工废水禁止外排。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理与养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证植被成活率。发现保护植物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采取避让或保护措施。 |
(略) 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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