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云南 (略) 承担*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2、项目地址:选址位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街道湛大屯社区,交通极为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地块地理坐标为:103°44"34.251",北纬25°30"10.852"。

二、调查方案

资料收集: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及周边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现场踏勘: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人员访谈:访谈方式为当面交流,并填写人员访谈表。在后续访谈内容整理过程中,对可疑和不完善处采用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补充核实。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耕地、自建房、 (略) 第一中学新校区、胜峰小学、寥廓府邸、文博苑、湛大屯安置点、白泥坡小康城、袁家坡村,2012年地块东北侧新增白泥坡小康城;2021年地块西 (略) 第一中学新校区;2022年地块北侧新增湛大屯安置点,场地西北侧新增文博苑;2023年地块西侧新增胜峰小学,场地南侧新增寥廓府邸。均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6+1”企业用地,未发现“6+1”企业项目工业污染源。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云南, (略) ,曲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云南 (略) 承担*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2、项目地址:选址位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街道湛大屯社区,交通极为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地块地理坐标为:103°44"34.251",北纬25°30"10.852"。

二、调查方案

资料收集: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及周边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现场踏勘: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人员访谈:访谈方式为当面交流,并填写人员访谈表。在后续访谈内容整理过程中,对可疑和不完善处采用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补充核实。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耕地、自建房、 (略) 第一中学新校区、胜峰小学、寥廓府邸、文博苑、湛大屯安置点、白泥坡小康城、袁家坡村,2012年地块东北侧新增白泥坡小康城;2021年地块西 (略) 第一中学新校区;2022年地块北侧新增湛大屯安置点,场地西北侧新增文博苑;2023年地块西侧新增胜峰小学,场地南侧新增寥廓府邸。均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6+1”企业用地,未发现“6+1”企业项目工业污染源。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云南, (略) ,曲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