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8日作出江苏青航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关于2024年5月8日作出江苏青航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 (略) 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批文 |
1 | 江 (略) 高强度精密不锈钢管及新能源汽车碳钢管生产建设项目 | 泰环审(靖江)〔2024〕051号 | 2024年5月8日 | 0508 江 (略) 51.pdf |
2 | (略) (略) 柏木分公司铜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泰环审(靖江)〔2024〕052号 | 0508 (略) (略) 柏木分公司52.pdf | |
3 | 靖江新 (略) 水处理设备、化工防腐设备及衬胶管道生产项目 | 泰环审(靖江)〔2024〕053号 | 0508 靖江新 (略) 53.pdf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 (略) 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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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批文 |
1 | 江 (略) 高强度精密不锈钢管及新能源汽车碳钢管生产建设项目 | 泰环审(靖江)〔2024〕051号 | 2024年5月8日 | 0508 江 (略) 51.pdf |
2 | (略) (略) 柏木分公司铜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泰环审(靖江)〔2024〕052号 | 0508 (略) (略) 柏木分公司52.pdf | |
3 | 靖江新 (略) 水处理设备、化工防腐设备及衬胶管道生产项目 | 泰环审(靖江)〔2024〕053号 | 0508 靖江新 (略) 5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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