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先锋段及和畅洲五套大窝塘应急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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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先锋段及和畅洲五套大窝塘应急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先锋段及和畅洲五套大窝塘应急加固工程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先锋段及和畅洲五套大窝塘应急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略) 世业洲、和畅洲;

建设概况:项目拟投资2881.*元,对世业洲左缘先锋段已建护岸进行加固,对和畅洲五套大窝塘段潜坝护底下游边坡、口门护岸和塑枕坝护底进行加固。加固护岸长度1360米,护岸面积7.*平方米,共计抛石10.*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建立了洒水清扫制度,保证施工场范围内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标准》(DB32/4437-2022)。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运输船舶舱底含油废水和船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 (略) 接收处置。

3、噪声:项目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可实现区域声环境达标。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 (略) 接收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本项目采取了购置驱豚仪、生态影响恢复和补偿措施,减少了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丹徒区)重要湿地的生态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环境要素基本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可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控;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各项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为可接受;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于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网络链接及调查范围

(1)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slttB92MKQ

提取码:5joh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见公众意见表。

(3)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1-*

纸质报告查询方式和途径:

评价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盛工

地址: (略) 栖 (略) 2号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4)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公众自行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略)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先锋段及和畅洲五套大窝塘应急加固工程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先锋段及和畅洲五套大窝塘应急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略) 世业洲、和畅洲;

建设概况:项目拟投资2881.*元,对世业洲左缘先锋段已建护岸进行加固,对和畅洲五套大窝塘段潜坝护底下游边坡、口门护岸和塑枕坝护底进行加固。加固护岸长度1360米,护岸面积7.*平方米,共计抛石10.*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建立了洒水清扫制度,保证施工场范围内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标准》(DB32/4437-2022)。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运输船舶舱底含油废水和船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 (略) 接收处置。

3、噪声:项目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可实现区域声环境达标。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 (略) 接收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本项目采取了购置驱豚仪、生态影响恢复和补偿措施,减少了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丹徒区)重要湿地的生态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环境要素基本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可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控;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各项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为可接受;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于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网络链接及调查范围

(1)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slttB92MKQ

提取码:5joh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见公众意见表。

(3)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1-*

纸质报告查询方式和途径:

评价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盛工

地址: (略) 栖 (略) 2号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4)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公众自行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略)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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