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时代贵州基地动力电池配套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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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时代贵州基地动力电池配套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宁德时代贵州基地动力电池配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百马大道东侧MK-05-01地块

建设单位

宁德时代(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3200万m2电池新型材料(电子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加强场区和挖掘作业时的洒水抑尘工作,设置施工围挡,易飞扬物料及建筑材料堆放应采用篷布进行覆盖。通过选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机械车辆,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减少非正常作业下尾气的排放。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段,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废油漆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油漆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包括镀膜废气、烘烤废气、酒精挥发废气及食堂油烟。镀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70%)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20);烘烤废气无组织排放;酒精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7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21)。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镀膜工序产生会少量的颗粒物,颗粒物随非*烷总烃部分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排气筒DA020中非*烷总烃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120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20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DA021中非*烷总烃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120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运营期项目厂界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标准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最大劳动定员203人,提供食宿。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食堂废水处理装置(270m3/d,采用“隔油池+拦渣+气浮+AO+二沉池”工艺)处理后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依托现有的厂区污水处理站(600m3/d,采用“预酸化处理池+厌氧ABR+两级A/O+二沉池”工艺)处理后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拖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镀膜机、分切机、表面处理机、复卷机、冷却塔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铝渣、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铝渣、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醇容器、废含油抹布、废含酒精抹布、废无尘纸、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宁德时代贵州基地动力电池配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百马大道东侧MK-05-01地块

建设单位

宁德时代(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3200万m2电池新型材料(电子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加强场区和挖掘作业时的洒水抑尘工作,设置施工围挡,易飞扬物料及建筑材料堆放应采用篷布进行覆盖。通过选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机械车辆,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减少非正常作业下尾气的排放。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段,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废油漆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油漆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包括镀膜废气、烘烤废气、酒精挥发废气及食堂油烟。镀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70%)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20);烘烤废气无组织排放;酒精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7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21)。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镀膜工序产生会少量的颗粒物,颗粒物随非*烷总烃部分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排气筒DA020中非*烷总烃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120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20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DA021中非*烷总烃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120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运营期项目厂界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标准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最大劳动定员203人,提供食宿。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食堂废水处理装置(270m3/d,采用“隔油池+拦渣+气浮+AO+二沉池”工艺)处理后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依托现有的厂区污水处理站(600m3/d,采用“预酸化处理池+厌氧ABR+两级A/O+二沉池”工艺)处理后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拖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镀膜机、分切机、表面处理机、复卷机、冷却塔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铝渣、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铝渣、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醇容器、废含油抹布、废含酒精抹布、废无尘纸、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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