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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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萤 (略) 位于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拟投资建设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购置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101、102、201、202、301、302厂房进行生产,将其分为生产、成品、仓料、办公等区,计划购置水性数码打印机6台、热转印机4台、纯棉打印机2台、缝纫机50台、裁剪机1台等设备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及其他辅助工程;公司实际建设内容为购置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101、102、201、202、301、302厂房进行生产,将其分为生产、成品、仓料、办公等区,购置了水性数码打印机8台、热转印机4台、纯棉打印机2台、缝纫机50台、裁剪机2台等设备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及其他辅助工程。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m2家居用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合肥庐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入园审批;2023年11月委托安徽 (略) 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4年1月3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环建审〔2024〕7003号),2024年3月14 (略) 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后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规范设置了危废库和废气收集处置措施。企业现已建成年产*m2家居用品产能的规模。项目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MA2UUC7W0U001X)。

本次为安徽萤 (略) 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针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规模为现阶段实际建设规模,即年产*m2家居用品。本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101、102、201、202、301、302厂房,总建筑面积3360m2,购置水性数码打印机8台、热转印机4台、纯棉打印机2台、缝纫机50台、裁剪机2台等设备及相关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及其他辅助工程。项目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1%。项目已形成年产*m2的家居用品的生产规模。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废水:从监测结果来看,2024年3月27日,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BOD5、悬浮物、氨氮排放范围或日均值分别为:7.0~7.4、27.75mg/L、8.25mg/L、18mg/L、0.1225mg/L;2024年3月28日,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BOD5、悬浮物、氨氮排放范围或平均值为:7.1~7.3、26.75mg/L、7.95mg/L、19.75mg/L、0.128mg/L。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①有组织废气:2024年3月27日,有组织处理后(DA001)非*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46mg/m3;2024年3月28日,有组织处理后(DA001)非*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47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表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2024年3月27日,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值为0.38mg/m3;2024年3月28日,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值为0.36mg/m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4.0mg/m3)。

2024年3月27日,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最大值为0.36mg/m3;2024年3月28日,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最大值为0.36mg/m3。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表A.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10mg/m3)。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2024年3月27日,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9dB(A);2024年3月28日,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8dB(A)(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4、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合理,危险废物合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 (略) 康城医疗 (略) 妥善处理。

5、项目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UUC7W0U001X)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效果良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要求,建议通过验收。

三、验收监测结论

安徽萤 (略) 《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核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萤 (略) 位于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拟投资建设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购置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101、102、201、202、301、302厂房进行生产,将其分为生产、成品、仓料、办公等区,计划购置水性数码打印机6台、热转印机4台、纯棉打印机2台、缝纫机50台、裁剪机1台等设备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及其他辅助工程;公司实际建设内容为购置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101、102、201、202、301、302厂房进行生产,将其分为生产、成品、仓料、办公等区,购置了水性数码打印机8台、热转印机4台、纯棉打印机2台、缝纫机50台、裁剪机2台等设备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及其他辅助工程。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m2家居用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合肥庐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入园审批;2023年11月委托安徽 (略) 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4年1月3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环建审〔2024〕7003号),2024年3月14 (略) 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后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规范设置了危废库和废气收集处置措施。企业现已建成年产*m2家居用品产能的规模。项目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MA2UUC7W0U001X)。

本次为安徽萤 (略) 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针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规模为现阶段实际建设规模,即年产*m2家居用品。本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B8号楼101、102、201、202、301、302厂房,总建筑面积3360m2,购置水性数码打印机8台、热转印机4台、纯棉打印机2台、缝纫机50台、裁剪机2台等设备及相关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及其他辅助工程。项目实际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1%。项目已形成年产*m2的家居用品的生产规模。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废水:从监测结果来看,2024年3月27日,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BOD5、悬浮物、氨氮排放范围或日均值分别为:7.0~7.4、27.75mg/L、8.25mg/L、18mg/L、0.1225mg/L;2024年3月28日,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BOD5、悬浮物、氨氮排放范围或平均值为:7.1~7.3、26.75mg/L、7.95mg/L、19.75mg/L、0.128mg/L。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①有组织废气:2024年3月27日,有组织处理后(DA001)非*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46mg/m3;2024年3月28日,有组织处理后(DA001)非*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47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表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2024年3月27日,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值为0.38mg/m3;2024年3月28日,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值为0.36mg/m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4.0mg/m3)。

2024年3月27日,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最大值为0.36mg/m3;2024年3月28日,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最大值为0.36mg/m3。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表A.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10mg/m3)。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2024年3月27日,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9dB(A);2024年3月28日,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8dB(A)(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4、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合理,危险废物合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 (略) 康城医疗 (略) 妥善处理。

5、项目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UUC7W0U001X)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效果良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要求,建议通过验收。

三、验收监测结论

安徽萤 (略) 《安徽萤火虫家居用品数码印花项目》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核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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