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镇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地块编码:公示
万镇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地块编码:公示
万镇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地 (略) 万镇镇万镇村,调查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0°33′42.976″,北纬38°16′59.810″。地块东侧 (略) 、南侧为万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未投运)、北侧为红枣集散中心(在建)。
本次调查地块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分类体系,调查地块由耕地(01)中的旱地(0103),未利用地,转属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3月15 (略) 万镇镇人民政府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和周围区域历史和现状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无影响,由此判断,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要求,地块可以作为万镇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项目用地开发利用。
万镇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地 (略) 万镇镇万镇村,调查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0°33′42.976″,北纬38°16′59.810″。地块东侧 (略) 、南侧为万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未投运)、北侧为红枣集散中心(在建)。
本次调查地块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分类体系,调查地块由耕地(01)中的旱地(0103),未利用地,转属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3月15 (略) 万镇镇人民政府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和周围区域历史和现状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无影响,由此判断,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要求,地块可以作为万镇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项目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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