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552-2010)的要求,现将《焦 (略) (略) 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址: (略) 境内,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依 (略) 中站区、示范区、博爱县、武陟县、温县。项目起 (略) 西部G20 (略) 交叉处,终点位于温县城西北訾杨门村东G207与S309交叉处。
建设内容: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 (略) 线全长41.350km,其中利用 (略) 段3.269km, (略) 段38.081km,为双向四车 (略) ,设计速度80km/h。 (略) 基宽度为24.5m,路面宽23m,共设桥梁3759.5m/11座,均为新建,其中特大桥1820.7m/1座,大桥1734.6m/3座,中桥96.04m/3座,小桥108.16m/4座;涵洞49道;互通式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 (略) 基工程、桥涵工程、互通立交、附属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 (略) 6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189.2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86.11hm2,临时占地面积3.09hm2。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焦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解 (略) 185号
联系人:王宇鹏
电话:166点击查看>>*5886
邮箱:166点击查看>>**@*39.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洛龙区郭寨村S243省道6号
联系人:申建营
电话:185点击查看>>*7867
邮箱:185点击查看>>**@*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2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焦 (略) (略)
2024年5月15日
国道207(原S32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552-2010)的要求,现将《焦 (略) (略) 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址: (略) 境内,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依 (略) 中站区、示范区、博爱县、武陟县、温县。项目起 (略) 西部G20 (略) 交叉处,终点位于温县城西北訾杨门村东G207与S309交叉处。
建设内容: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 (略) 线全长41.350km,其中利用 (略) 段3.269km, (略) 段38.081km,为双向四车 (略) ,设计速度80km/h。 (略) 基宽度为24.5m,路面宽23m,共设桥梁3759.5m/11座,均为新建,其中特大桥1820.7m/1座,大桥1734.6m/3座,中桥96.04m/3座,小桥108.16m/4座;涵洞49道;互通式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 (略) 基工程、桥涵工程、互通立交、附属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 (略) 6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189.2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86.11hm2,临时占地面积3.09hm2。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焦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解 (略) 185号
联系人:王宇鹏
电话:166点击查看>>*5886
邮箱:166点击查看>>**@*39.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洛龙区郭寨村S243省道6号
联系人:申建营
电话:185点击查看>>*7867
邮箱:185点击查看>>**@*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2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焦 (略) (略)
2024年5月15日
国道207(原S32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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