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五十镇沙沟、沙让沟、东沟乡卡子沟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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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五十镇沙沟、沙让沟、东沟乡卡子沟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公示


根据《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青政办〔2010〕271号)文件规定,现将互助县五十镇沙沟、沙让沟、东沟乡卡子沟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互助县五十镇沙沟、沙让沟、东沟乡卡子沟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二、建设单位

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三、建设地点

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东沟乡。

四、建设依据

(略) 水务局《关于互助县五十镇沙沟、东沟乡卡子沟2座大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东水〔2023〕286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五十镇沙让沟中型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互水利〔2023〕391号)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1745号)

互助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函》(互财政〔2024〕1号)

五、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溢洪道及其附属物维修。

六、下达投资

工程批复总投资为256.*元,其中中央投资为*元,省级配套*元,地方配套资金为23.*元。

七、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设计单位:青海圣东水利工程 (略)

监理单位:甘肃泓宇 (略)

施工单位:互助县 (略)

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水电建设 (略)

项目主管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运行管理单位:互助县塘川水利管护所

互助县红崖子沟水利管护所

七、工程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6个月。

九、公示期及监督单位和电话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972-*


互助县水利局

2024年5月16日


  


根据《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青政办〔2010〕271号)文件规定,现将互助县五十镇沙沟、沙让沟、东沟乡卡子沟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互助县五十镇沙沟、沙让沟、东沟乡卡子沟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二、建设单位

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三、建设地点

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东沟乡。

四、建设依据

(略) 水务局《关于互助县五十镇沙沟、东沟乡卡子沟2座大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东水〔2023〕286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五十镇沙让沟中型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互水利〔2023〕391号)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1745号)

互助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函》(互财政〔2024〕1号)

五、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溢洪道及其附属物维修。

六、下达投资

工程批复总投资为256.*元,其中中央投资为*元,省级配套*元,地方配套资金为23.*元。

七、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设计单位:青海圣东水利工程 (略)

监理单位:甘肃泓宇 (略)

施工单位:互助县 (略)

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水电建设 (略)

项目主管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运行管理单位:互助县塘川水利管护所

互助县红崖子沟水利管护所

七、工程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6个月。

九、公示期及监督单位和电话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972-*


互助县水利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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