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3万吨缩醛系列精细化学品及0.5万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公示
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3万吨缩醛系列精细化学品及0.5万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公示
根据2023年10月7日发布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4]997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基本情况
安徽 (略) 年产4.*吨缩醛系列精细化学品及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详细工艺设计中发现在批次投入物料量不变的情况下,环氧树脂生产线合成釜和蒸馏釜适当变小更有利于生产和可降低能耗;缩醛系列产品萃取塔、回收塔、精馏塔等设备塔柱整体增高、内部空间变大、填料增多,更有利于提升产品及回收物料的纯度。故实际建设中对部分设备尺寸进行了微调,便于生产、周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回收物料纯度等。项目变动后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量均不变,固体废物处置量和方式不变,环境风险不变,项目变动不会增加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为一般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可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按照规定,现将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我单位咨询、反映。
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
联系地址: (略) 徽州区循环经 (略) 16-1号
联系人:潘先生
安徽 (略) 年产4.*吨缩醛系列精细化学品及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pdf根据2023年10月7日发布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4]997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基本情况
安徽 (略) 年产4.*吨缩醛系列精细化学品及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详细工艺设计中发现在批次投入物料量不变的情况下,环氧树脂生产线合成釜和蒸馏釜适当变小更有利于生产和可降低能耗;缩醛系列产品萃取塔、回收塔、精馏塔等设备塔柱整体增高、内部空间变大、填料增多,更有利于提升产品及回收物料的纯度。故实际建设中对部分设备尺寸进行了微调,便于生产、周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回收物料纯度等。项目变动后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量均不变,固体废物处置量和方式不变,环境风险不变,项目变动不会增加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为一般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可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按照规定,现将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我单位咨询、反映。
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
联系地址: (略) 徽州区循环经 (略) 16-1号
联系人: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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