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发改投资〔2024〕10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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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发改投资〔2024〕10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管理局:

你局报来《 (略) 管理局关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贺城管函〔2024〕34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体系,打通重要排洪通道瓶颈节点和河段, (略) 中心城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23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城区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范围为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桃源排洪河整治、 (略) 政排水防涝、光明大道排水防涝、城区雨污分流错混接改造、修复和清淤工程,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清淤工程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工程范围为:

(一)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略) 排洪渠( (略) (略) )新建浆砌片石截洪沟(B×H=1200×1200mm)长约167米、(B×H=1500×1500mm)长约212米;在贺州大道( (略) (略) )新建混凝土排洪渠(B×H=1500×1300mm)长约369米。

(二)桃源排洪河整治工程:新建 (略) 管涵, (略) 道路顶管施工倒虹管(D3000)长约80米、 (略) 箱涵(B×H=5000×3000mm)长约15米、 (略) 箱涵(B×H=4000×3500mm)长约30米。改扩建原有水渠长约480米,拆除部分河道宾格石笼、河道底板以及清淤河道,新建部分河道两侧混凝土硬质护岸、节制闸1座等;建设生态河底面积约1650平方米;清淤南蛇塘渠以及新建护岸长约750米。

(三) (略) 政排水工程:新 (略) 雨水主管(D800~D1800)长约1766米。

(四)光明大道排水防涝工程:新建雨水暗渠(B×H=2500×2000mm~5000×2500mm)长约3260米。

(五)城区雨污分流错混接改造、修复和清淤工程:清淤现状管道约7500立方米;非开挖 (略) 现状排水管道共125处。

六、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9.*元,预备费139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业主自筹和地方投资解决等。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抓紧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报我委审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前期工作,待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形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造价咨询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安工程以及造价咨询应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4年5月6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印发



(略) 管理局:

你局报来《 (略) 管理局关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贺城管函〔2024〕34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体系,打通重要排洪通道瓶颈节点和河段, (略) 中心城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23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城区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范围为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桃源排洪河整治、 (略) 政排水防涝、光明大道排水防涝、城区雨污分流错混接改造、修复和清淤工程,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清淤工程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工程范围为:

(一)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略) 排洪渠( (略) (略) )新建浆砌片石截洪沟(B×H=1200×1200mm)长约167米、(B×H=1500×1500mm)长约212米;在贺州大道( (略) (略) )新建混凝土排洪渠(B×H=1500×1300mm)长约369米。

(二)桃源排洪河整治工程:新建 (略) 管涵, (略) 道路顶管施工倒虹管(D3000)长约80米、 (略) 箱涵(B×H=5000×3000mm)长约15米、 (略) 箱涵(B×H=4000×3500mm)长约30米。改扩建原有水渠长约480米,拆除部分河道宾格石笼、河道底板以及清淤河道,新建部分河道两侧混凝土硬质护岸、节制闸1座等;建设生态河底面积约1650平方米;清淤南蛇塘渠以及新建护岸长约750米。

(三) (略) 政排水工程:新 (略) 雨水主管(D800~D1800)长约1766米。

(四)光明大道排水防涝工程:新建雨水暗渠(B×H=2500×2000mm~5000×2500mm)长约3260米。

(五)城区雨污分流错混接改造、修复和清淤工程:清淤现状管道约7500立方米;非开挖 (略) 现状排水管道共125处。

六、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9.*元,预备费139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业主自筹和地方投资解决等。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抓紧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报我委审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前期工作,待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形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造价咨询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安工程以及造价咨询应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4年5月6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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