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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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6 08:51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

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拟对《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

  传 真:0437-*

  通讯地址:东辽县白 (略) 18号

邮 编:*

序号

排污口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论证

机构

入河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要求

1

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

位于乌龙半截河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24°59′6″,北纬 42°54′24″

东辽县县城供水服务中心

(略) 中科 (略)

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分类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高程为249.46米;入河排污口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结构,管材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N700,入河排污口突出挡墙长1m,排入东侧乌龙半截河河道内。污水在厂区内通过DN600轻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自流方式排出,管线长度约100m。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

入河污水及污染物排放要求。入河排污口设计污水排放量为175m3/d,年污水排放量不超过*m3。正常排放时,COD的排放量不超过1.278t/a,氨氮的排放量不超过0.064 t/a。退水水质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6 08:51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

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拟对《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

  传 真:0437-*

  通讯地址:东辽县白 (略) 18号

邮 编:*

序号

排污口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论证

机构

入河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要求

1

东辽县净水厂入河排污口

位于乌龙半截河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24°59′6″,北纬 42°54′24″

东辽县县城供水服务中心

(略) 中科 (略)

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分类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高程为249.46米;入河排污口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结构,管材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N700,入河排污口突出挡墙长1m,排入东侧乌龙半截河河道内。污水在厂区内通过DN600轻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自流方式排出,管线长度约100m。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

入河污水及污染物排放要求。入河排污口设计污水排放量为175m3/d,年污水排放量不超过*m3。正常排放时,COD的排放量不超过1.278t/a,氨氮的排放量不超过0.064 t/a。退水水质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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