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改扩建工程扩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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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改扩建工程扩大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杨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5-15
用 地 单 位 (略) 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杨浦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改扩建工程(扩大用地)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杨浦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杨府土〔2024〕10号
用 地 位 置 杨浦区殷行街道,(地下空间) (略) 以东, (略) 以北
用 地 面 积 3829.65平方米,相对标高-1.8米∽-6.9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杨浦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改扩建工程(扩大用地)暨的决定》(编号:沪杨规划资源许地〔2024〕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杨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5-15
用 地 单 位 (略) 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杨浦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改扩建工程(扩大用地)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杨浦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杨府土〔2024〕10号
用 地 位 置 杨浦区殷行街道,(地下空间) (略) 以东, (略) 以北
用 地 面 积 3829.65平方米,相对标高-1.8米∽-6.9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杨浦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改扩建工程(扩大用地)暨的决定》(编号:沪杨规划资源许地〔2024〕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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