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弘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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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盛弘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企业于2020年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 (略) 新建厂房年产*套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及500兆瓦储能系统项目》,并取得了吴中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吴开管委审环建[2020]19号),批复产能:年产*套电动汽车充电系统、500兆瓦储能系统。实际建设中, (略) 场扩张及政策支持的情况,公司拟投资*.*元,建设年产5GW储能设备项目。该项目已于获得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吴开管委审备〔2022〕183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 (略) 于202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2月7日取得苏州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23]12号)。本次生产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 (略) 于20 (略) 对其建成运行“ (略) 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5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 (略) 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P1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P2油烟管道排放(验收期间未运营)。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租赁厂区内部建设完整的 (略) ,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验收期间食堂未运营)与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至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吴淞江。

企业于2024年2月28日取得了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苏吴郭排字第2024-5号)。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不含食堂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波峰焊接机、超声波清洗机、钢网清洗机、夹具清洗机、焊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a(西侧厂界)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废包装材料、 (略) 板、废胶、清洗废液、废矿物油、废抹布、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主 (略) 板、废胶、清洗废液、废矿物油、废抹布、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委托资质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苏州同和 (略) 处置,以上在调试期间产生量较少,尚未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115m2危废暂存点,配备了防泄漏托盘,并安装了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规范,大门上上锁,有出入库台账。危废暂存点位于室内,整体做到了“防风、防雨、防淋失”的三防措施,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建设地点:苏州吴 (略) 1818号

联系人:李晓辉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 (略) 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8日

(略) 年产5GW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略) 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企业于2020年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 (略) 新建厂房年产*套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及500兆瓦储能系统项目》,并取得了吴中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吴开管委审环建[2020]19号),批复产能:年产*套电动汽车充电系统、500兆瓦储能系统。实际建设中, (略) 场扩张及政策支持的情况,公司拟投资*.*元,建设年产5GW储能设备项目。该项目已于获得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吴开管委审备〔2022〕183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 (略) 于202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2月7日取得苏州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23]12号)。本次生产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 (略) 于20 (略) 对其建成运行“ (略) 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5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 (略) 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P1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P2油烟管道排放(验收期间未运营)。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租赁厂区内部建设完整的 (略) ,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验收期间食堂未运营)与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至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吴淞江。

企业于2024年2月28日取得了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苏吴郭排字第2024-5号)。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不含食堂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波峰焊接机、超声波清洗机、钢网清洗机、夹具清洗机、焊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a(西侧厂界)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废包装材料、 (略) 板、废胶、清洗废液、废矿物油、废抹布、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主 (略) 板、废胶、清洗废液、废矿物油、废抹布、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委托资质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苏州同和 (略) 处置,以上在调试期间产生量较少,尚未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115m2危废暂存点,配备了防泄漏托盘,并安装了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规范,大门上上锁,有出入库台账。危废暂存点位于室内,整体做到了“防风、防雨、防淋失”的三防措施,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建设地点:苏州吴 (略) 1818号

联系人:李晓辉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 (略) 年产5GW储能设备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8日

(略) 年产5GW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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