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安宁片区)青龙街道白塔村安宁 (略) 老厂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2 度 20 分 15.583 秒,北纬 24 度 59分 31.490 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500m2(6.75亩),总建筑面积3500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线,1#仓库区、2#仓库区、成品储存库及生产配套设施、给排水、供配电安全消防等公用工程。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仅进行生产区厂房的搭建(其中1#仓库安宁 (略) 已完成钢结构部分的安装)、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不涉及土石方施工。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厂房修建、设备安装过程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 TSP 和少量装修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须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①加强室内通风,室内进行酒水降尘控制粉尘;

②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③使用的水泥、腻子粉等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室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密闭运输,防止尘土飞扬;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④设备按照需要的易散失物料要求采取必要的密闭储存措施,不露天存放。

⑤车辆在运输施工材料时须采用加盖布等措施进行封闭运输。

⑥装修废气采用经环保认证的涂料。

通过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所造成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基本结束。

(二)废水:

①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与工具清洗废水等,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SS浓度较高,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②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70~95dB(A)其噪声强度大,声源较多,影响范围较大,为了减缓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施工活动限制在厂区围墙内进行。

②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③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白天进行;除工程必须,严禁在夜间(22:00~6:00)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④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限制车速,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固体废弃物:

①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禁止在站外随意丢弃,应在施工区域放置若干临时性的垃圾箱,施工现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对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设备安装等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完毕后回收施工余材,对厂区内场地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方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①装卸粉尘、运输扬尘、原料堆场扬尘经喷淋设施处理后再经封闭厂房阻隔;

②进料搅拌粉尘、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内径0.3m高15m排气筒(DA001)外排;水泥筒仓粉尘通过仓顶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内径0.3m高15m排气筒(DA002)外排;无组织废气再经封闭厂房阻隔及厂房上方喷雾洒水降尘。

废水

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搅拌机的清洗,车辆出厂前的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喷淋降尘系统用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均回用于喷淋降尘系统用水,不外排。

噪声

1)厂区降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③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2)交通运输降噪措施

①运输过程中降低车速;

②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径周边居民点时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

项目一般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沉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均返回生产工序用于原料生产。

②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设置1个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1)危险废物贮存容器污染控制要求

a、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b、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c、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d、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e、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f、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2)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a、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处理。

b、危废暂存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c、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d、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危废暂存间标识标牌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需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标志。

4)废矿物油暂存日常管理制度

a、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查,并注册登记,做好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出库日期及去向;

b、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c、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并做好记录;

d、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废物有关储存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体制,危险固废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做好申报转移记录,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地下水: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①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处理。②危废暂存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③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柴油罐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柴油罐区应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注;池壁顶应高于池内罐顶标高,池底宜低于罐底设计标高200mm,墙面与罐壁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柴油储罐池体的内表面应衬玻璃钢或其他材料防渗层;储罐与池体间应采用中性沙回填。

磷石膏原料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Ⅱ类场技术要求建设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 GB/T*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x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土壤: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①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处理。②危废暂存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③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柴油罐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柴油罐区应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注;池壁顶应高于池内罐顶标高,池底宜低于罐底设计标高200mm,墙面与罐壁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柴油储罐池体的内表面应衬玻璃钢或其他材料防渗层;储罐与池体间应采用中性沙回填。

磷石膏原料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Ⅱ类场技术要求建设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 GB/T*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x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环境风险

①危废暂存间及柴油罐区地面及墙裙防渗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定期检查维护,发生破损及时修复;柴油罐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②废矿物油盛装在油桶内,油桶存放于防渗托盘上,若废矿物油发生泄漏,可及时发现并采取截流措施;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泄漏措施;

④设置应急避难场 (略) 线,发生环境风险情况下及时告知周边群众。

⑤制定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备案,配套完善应急物资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⑥评价要求企业必须做好雨污出口控制、封堵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理要求。因此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 (略) 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 (略) 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安宁片区)青龙街道白塔村安宁 (略) 老厂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2 度 20 分 15.583 秒,北纬 24 度 59分 31.490 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500m2(6.75亩),总建筑面积3500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线,1#仓库区、2#仓库区、成品储存库及生产配套设施、给排水、供配电安全消防等公用工程。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仅进行生产区厂房的搭建(其中1#仓库安宁 (略) 已完成钢结构部分的安装)、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不涉及土石方施工。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厂房修建、设备安装过程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 TSP 和少量装修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须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①加强室内通风,室内进行酒水降尘控制粉尘;

②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③使用的水泥、腻子粉等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室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密闭运输,防止尘土飞扬;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④设备按照需要的易散失物料要求采取必要的密闭储存措施,不露天存放。

⑤车辆在运输施工材料时须采用加盖布等措施进行封闭运输。

⑥装修废气采用经环保认证的涂料。

通过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所造成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基本结束。

(二)废水:

①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与工具清洗废水等,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SS浓度较高,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②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70~95dB(A)其噪声强度大,声源较多,影响范围较大,为了减缓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施工活动限制在厂区围墙内进行。

②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③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白天进行;除工程必须,严禁在夜间(22:00~6:00)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④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限制车速,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固体废弃物:

①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禁止在站外随意丢弃,应在施工区域放置若干临时性的垃圾箱,施工现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对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设备安装等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完毕后回收施工余材,对厂区内场地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方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①装卸粉尘、运输扬尘、原料堆场扬尘经喷淋设施处理后再经封闭厂房阻隔;

②进料搅拌粉尘、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内径0.3m高15m排气筒(DA001)外排;水泥筒仓粉尘通过仓顶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内径0.3m高15m排气筒(DA002)外排;无组织废气再经封闭厂房阻隔及厂房上方喷雾洒水降尘。

废水

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搅拌机的清洗,车辆出厂前的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喷淋降尘系统用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均回用于喷淋降尘系统用水,不外排。

噪声

1)厂区降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③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2)交通运输降噪措施

①运输过程中降低车速;

②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径周边居民点时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

项目一般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沉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均返回生产工序用于原料生产。

②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设置1个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1)危险废物贮存容器污染控制要求

a、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b、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c、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d、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e、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f、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2)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a、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处理。

b、危废暂存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c、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d、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危废暂存间标识标牌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需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标志。

4)废矿物油暂存日常管理制度

a、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查,并注册登记,做好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出库日期及去向;

b、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c、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并做好记录;

d、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废物有关储存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体制,危险固废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做好申报转移记录,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地下水: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①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处理。②危废暂存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③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柴油罐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柴油罐区应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注;池壁顶应高于池内罐顶标高,池底宜低于罐底设计标高200mm,墙面与罐壁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柴油储罐池体的内表面应衬玻璃钢或其他材料防渗层;储罐与池体间应采用中性沙回填。

磷石膏原料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Ⅱ类场技术要求建设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 GB/T*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x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土壤: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①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处理。②危废暂存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③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柴油罐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柴油罐区应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注;池壁顶应高于池内罐顶标高,池底宜低于罐底设计标高200mm,墙面与罐壁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柴油储罐池体的内表面应衬玻璃钢或其他材料防渗层;储罐与池体间应采用中性沙回填。

磷石膏原料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Ⅱ类场技术要求建设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 GB/T*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x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环境风险

①危废暂存间及柴油罐区地面及墙裙防渗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定期检查维护,发生破损及时修复;柴油罐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②废矿物油盛装在油桶内,油桶存放于防渗托盘上,若废矿物油发生泄漏,可及时发现并采取截流措施;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泄漏措施;

④设置应急避难场 (略) 线,发生环境风险情况下及时告知周边群众。

⑤制定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备案,配套完善应急物资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⑥评价要求企业必须做好雨污出口控制、封堵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理要求。因此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产业园区白塔村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 (略) 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 (略) 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