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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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创业中心313室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

C

(略) 经济开 (略)

湖南宏晟管 (略)

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张家界高新区C区,总占地面积1000m2,均在现有工程用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经营内容为年产*吨沥青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占用现有工程砂石骨料仓库280m2,建设砂石骨料配供系统,其中砂石骨料堆放仓不单独设置,依托现有工程砂石骨料仓;占用现有工程搅拌楼约300m2,在内设置为沥青储罐区,共计划设置4个约50m3/个的沥青储罐和1个10m3的柴油罐,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沥青;在现有工程搅拌楼和骨料仓之间的硬化空地处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楼,占地面积约420m2,设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同时配套设置环保设施;食堂、办公区、废水处理设施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扩建项目设置员工20人,年运营200天,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1. 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投料、筛分、加热、提升等废气由负压抽风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需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中的标准限值;沥青储罐、搅拌、成品仓卸料等沥青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沥青废气处理设备(三级煅后焦吸附+高压电捕油+高压静电分解+二级煅后焦工艺)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2.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施行雨污分流。项目地面、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工程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3.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4.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规划设计项目布局,危险废物暂存间、沥青储罐区、柴油罐区、导热油区等采取满足相关要求的防腐、防渗措施,强化罐区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巡查自检工作,设置泄漏自动报警装置,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同时规范设置应急池、收集沟和围堰,备足备齐应急消防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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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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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创业中心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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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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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

C

(略) 经济开 (略)

湖南宏晟管 (略)

宏鑫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张家界高新区C区,总占地面积1000m2,均在现有工程用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经营内容为年产*吨沥青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占用现有工程砂石骨料仓库280m2,建设砂石骨料配供系统,其中砂石骨料堆放仓不单独设置,依托现有工程砂石骨料仓;占用现有工程搅拌楼约300m2,在内设置为沥青储罐区,共计划设置4个约50m3/个的沥青储罐和1个10m3的柴油罐,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沥青;在现有工程搅拌楼和骨料仓之间的硬化空地处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楼,占地面积约420m2,设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同时配套设置环保设施;食堂、办公区、废水处理设施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扩建项目设置员工20人,年运营200天,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1. 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投料、筛分、加热、提升等废气由负压抽风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需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中的标准限值;沥青储罐、搅拌、成品仓卸料等沥青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沥青废气处理设备(三级煅后焦吸附+高压电捕油+高压静电分解+二级煅后焦工艺)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2.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施行雨污分流。项目地面、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工程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3.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4.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规划设计项目布局,危险废物暂存间、沥青储罐区、柴油罐区、导热油区等采取满足相关要求的防腐、防渗措施,强化罐区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巡查自检工作,设置泄漏自动报警装置,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同时规范设置应急池、收集沟和围堰,备足备齐应急消防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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