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湖新区初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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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湖新区初中招生方案

????为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全面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24〕9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工作。

  2.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略) 络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开。坚持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权,同等对待、公平发展。招生结果公布后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3.统一管理。全区各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区统一时间报名、统一组织审核、统一摇号公示、统一调剂派位、统一录取注册。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

  (1)招生方式

  多校划片、分类申报、房屋锁定、依次招录、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2)生源分类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或学生本人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下同)居所信息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户口等信息。按照生源房产与户口的不同情况分类如下。

  第一类,房户一致,即同时持有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与户口。

  第二类,有房无户,即持有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但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户口。

  第三类,有户无房,即户口在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但在南湖新区无房产。

  第四类,无房无户,即房产与户口均在不在南湖新区。

  (3)所需材料

  房户一致。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 及预付款票据;购商品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小产权房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或集资房资料,同时提交学生父母名下燃气、水、电等生活票据(票据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学生父母和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学生户口迁入时间在招生公告发布之日前。房户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及父母婚姻证件等材料。

  有房无户。提供资料同上。

  有户无房。提供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拆迁户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

  无房无户。提供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材料(居住证、营业执照于2023年5月31日前签发)。

  (4)招录顺序

  学籍在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和学籍在区外返南湖新区的小学毕业生(有南湖新区户口和房产,在外地就读小学,要求回南湖新区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根据2024年南湖新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按生源类型依次录取,“房户一致”确保录取,如仍有学位,依次招录第二类“有房无户”,以此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符合条件(第二类生源)的报名人数超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优先学籍在区内的学生,由近及远,依次招录。对于填报该校意向却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招生办根据学生情况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随父母在南湖新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认真做好留守儿童是、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验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集体户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人才子女优待办法,妥善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

  2.民办初中

  (1)统一报名

  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公布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时接受学生报名,同步组织招生。选择本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可 (略) 按公办条件对应申报本区一所公办初中学位。

  (2)招生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

  (3)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结果确定录取名单。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经批准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优先录取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再相应减去招生计划数,报名人数超过余下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电脑派位;严禁学校借直升政策违规转学。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学生按摇号公告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入学的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需先征得民办学校同意,再报南湖新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再按划片就近原则分配。民办学校超员摇号未录取的,则直接进入所报公办初中学生招生系列,所报公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则按政策招录,无空余学位则由区招生办协调安排,不服从协调安排的,视为放弃本区学位。

  三、程序和步骤

  1.政策公布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统一发布招生政策、条件、程序和办法。

  2.组织登记

  本区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所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培训 (略) 站报名。外地返本区小升初学生同步报名。

  3.平台报名

  6月1日08:00至6月7日24: 00。

  报名通道:

  (1)湖南省人 (略) ( 网 址:http://zwfw-http://**.cn/hnzwfw/1/index.htm) 进入。

  (3)扫南湖教育招生小程序二维码直接进入,按要求填报资料。

  (2)扫湘易办APP二维码通道进入,搜索“入学”进入“岳阳”,点击“南湖新区”菜单,选择学校。

  4.初审预录

  初中 (略) 初审相关证件和材料,初中学校可自行组织证件和材料现场验证,验证通过后,区招生办进行复审,确定预录名单, (略) 向预录取学生家长发布预录取手机短信, (略) 查询录取结果。发布预录短信时间为6月20日。

  5.改派复核

  发布预录结果后,因家长信息填报有误、材料提供不充分等导致对学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申请改派,逾期不予受理。外地返岳毕业生到南湖新区招生办现场办理。区招生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时间:7月1日、2日,地点:南湖新区管委会一号楼306办公室。

  6.录取报到

  8月20日发正式录取短信通知,正式被录取学生凭手机录取通知短信持学籍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初中学校凭录取名册接收学生报名。

  五、日程安排

时间

事 项

责任单位

5月27日-31日

毕业小学组织召开家长会,组织招 (略) 上报名培训。

各小学

6月1日-7日

6月1日08: (略) 开启, (略) 上报名;

6月7日24: (略) 关闭

各初中招生办

各小学

6月9日

系统生成《南湖新区2023届小学毕业生去向信息汇总表》。

各初中招生办

各小学

6月10日-13日

招生办组织人员核查毕业生有关材料和证件。

学校初审。

区招生办

各小学

6 月 16 日-18日

学校招生办、区招生办到房产、户籍部门复核;

区招生办组织复审。

各初中招生办

6月12日-6月18日

资料不完整的向学校递交书面资料申请复核,6月16日 (略) 重新报名。

区招生办

学校招生办

6月20日

平台短信发布预录取通知。

区招生办

6月26日

民办初中摇号( (略) 级文件另行通知)。

区招生办

民办初中

6月27日―28日

6月26日发布民办录取公告;

6月26日-27日,民办未录取学生审核调剂至公办学校。

区招生办

7月1日-7月2日

区招生办受理因各种原因造成对预分配有异议的学生改派申请。

区招生办

学校招生办

7月3日-7月7日

区招生办到有关部门核实材料。

区招生办

7月10日-7月14日

区招生办复核申请改派学生材料。

区招生办

8月20日

区招生办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区招生办

8月30日-31日

各初中学校组织新生报名。

各初中学校

  六、招生范围

  (一)湖滨学校

  1. (略) 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

  2.南湖街道所辖畔湖湾社区、长檀社区。

  3.龙山管理处所辖郭镇村、双塘村、畈中村。

  (二) (略) 第二十中学

  1.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

  2.求索街道所辖云梦社区、湖畔社区、天灯社区、渔光社区、南湖社区;南湖街道所辖刘山庙社区、?湖社区和金锦社区。

  注:①本招生范围仅限2024年南湖新区初中学校招生应用;②根据初中学校招生容量,招生范围可能调整。

  七、招生监督

  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举报渠 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强招生工作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

  咨询电话:0730-*

  纪检监督:0730―*

  阳光服务热线:0730―*

  区招生办地址:南湖新区管委会一号办公楼区教育体育科技局306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全面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24〕9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工作。

  2.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略) 络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开。坚持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权,同等对待、公平发展。招生结果公布后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3.统一管理。全区各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区统一时间报名、统一组织审核、统一摇号公示、统一调剂派位、统一录取注册。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

  (1)招生方式

  多校划片、分类申报、房屋锁定、依次招录、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2)生源分类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或学生本人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下同)居所信息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户口等信息。按照生源房产与户口的不同情况分类如下。

  第一类,房户一致,即同时持有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与户口。

  第二类,有房无户,即持有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但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户口。

  第三类,有户无房,即户口在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但在南湖新区无房产。

  第四类,无房无户,即房产与户口均在不在南湖新区。

  (3)所需材料

  房户一致。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 及预付款票据;购商品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小产权房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或集资房资料,同时提交学生父母名下燃气、水、电等生活票据(票据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学生父母和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学生户口迁入时间在招生公告发布之日前。房户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及父母婚姻证件等材料。

  有房无户。提供资料同上。

  有户无房。提供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拆迁户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

  无房无户。提供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材料(居住证、营业执照于2023年5月31日前签发)。

  (4)招录顺序

  学籍在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和学籍在区外返南湖新区的小学毕业生(有南湖新区户口和房产,在外地就读小学,要求回南湖新区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根据2024年南湖新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按生源类型依次录取,“房户一致”确保录取,如仍有学位,依次招录第二类“有房无户”,以此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符合条件(第二类生源)的报名人数超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优先学籍在区内的学生,由近及远,依次招录。对于填报该校意向却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招生办根据学生情况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随父母在南湖新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认真做好留守儿童是、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验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集体户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人才子女优待办法,妥善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

  2.民办初中

  (1)统一报名

  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公布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时接受学生报名,同步组织招生。选择本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可 (略) 按公办条件对应申报本区一所公办初中学位。

  (2)招生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

  (3)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结果确定录取名单。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经批准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优先录取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再相应减去招生计划数,报名人数超过余下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电脑派位;严禁学校借直升政策违规转学。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学生按摇号公告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入学的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需先征得民办学校同意,再报南湖新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再按划片就近原则分配。民办学校超员摇号未录取的,则直接进入所报公办初中学生招生系列,所报公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则按政策招录,无空余学位则由区招生办协调安排,不服从协调安排的,视为放弃本区学位。

  三、程序和步骤

  1.政策公布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统一发布招生政策、条件、程序和办法。

  2.组织登记

  本区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所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培训 (略) 站报名。外地返本区小升初学生同步报名。

  3.平台报名

  6月1日08:00至6月7日24: 00。

  报名通道:

  (1)湖南省人 (略) ( 网 址:http://zwfw-http://**.cn/hnzwfw/1/index.htm) 进入。

  (3)扫南湖教育招生小程序二维码直接进入,按要求填报资料。

  (2)扫湘易办APP二维码通道进入,搜索“入学”进入“岳阳”,点击“南湖新区”菜单,选择学校。

  4.初审预录

  初中 (略) 初审相关证件和材料,初中学校可自行组织证件和材料现场验证,验证通过后,区招生办进行复审,确定预录名单, (略) 向预录取学生家长发布预录取手机短信, (略) 查询录取结果。发布预录短信时间为6月20日。

  5.改派复核

  发布预录结果后,因家长信息填报有误、材料提供不充分等导致对学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申请改派,逾期不予受理。外地返岳毕业生到南湖新区招生办现场办理。区招生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时间:7月1日、2日,地点:南湖新区管委会一号楼306办公室。

  6.录取报到

  8月20日发正式录取短信通知,正式被录取学生凭手机录取通知短信持学籍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初中学校凭录取名册接收学生报名。

  五、日程安排

时间

事 项

责任单位

5月27日-31日

毕业小学组织召开家长会,组织招 (略) 上报名培训。

各小学

6月1日-7日

6月1日08: (略) 开启, (略) 上报名;

6月7日24: (略) 关闭

各初中招生办

各小学

6月9日

系统生成《南湖新区2023届小学毕业生去向信息汇总表》。

各初中招生办

各小学

6月10日-13日

招生办组织人员核查毕业生有关材料和证件。

学校初审。

区招生办

各小学

6 月 16 日-18日

学校招生办、区招生办到房产、户籍部门复核;

区招生办组织复审。

各初中招生办

6月12日-6月18日

资料不完整的向学校递交书面资料申请复核,6月16日 (略) 重新报名。

区招生办

学校招生办

6月20日

平台短信发布预录取通知。

区招生办

6月26日

民办初中摇号( (略) 级文件另行通知)。

区招生办

民办初中

6月27日―28日

6月26日发布民办录取公告;

6月26日-27日,民办未录取学生审核调剂至公办学校。

区招生办

7月1日-7月2日

区招生办受理因各种原因造成对预分配有异议的学生改派申请。

区招生办

学校招生办

7月3日-7月7日

区招生办到有关部门核实材料。

区招生办

7月10日-7月14日

区招生办复核申请改派学生材料。

区招生办

8月20日

区招生办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区招生办

8月30日-31日

各初中学校组织新生报名。

各初中学校

  六、招生范围

  (一)湖滨学校

  1. (略) 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

  2.南湖街道所辖畔湖湾社区、长檀社区。

  3.龙山管理处所辖郭镇村、双塘村、畈中村。

  (二) (略) 第二十中学

  1.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

  2.求索街道所辖云梦社区、湖畔社区、天灯社区、渔光社区、南湖社区;南湖街道所辖刘山庙社区、?湖社区和金锦社区。

  注:①本招生范围仅限2024年南湖新区初中学校招生应用;②根据初中学校招生容量,招生范围可能调整。

  七、招生监督

  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举报渠 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强招生工作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

  咨询电话:0730-*

  纪检监督:0730―*

  阳光服务热线:0730―*

  区招生办地址:南湖新区管委会一号办公楼区教育体育科技局3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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