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受理时间: | 2024年4月25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5250.*元,其中环保投资5250.*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以下500 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 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除氟沉淀池(含提升泵房),一座污泥浓缩池,一座脱水机房(含除氟加药系统),新 (略) 约*米。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167号立项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处理工艺含氟废水→深度处理(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高压隔膜脱水),除氟装置构筑物设计规模*m3/d处理能力一次建成,但本次含氟废水进水规模不得突破6000m3/d,进水F-限值为8mg/L,其余应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除氟装置出水F-限值为1.5mg/L,再接入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F-限值为1.0mg/L),后经忠字沟和闸北沟最终排入长江。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泥脱水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化学试剂收集后暂存危废库(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水中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和氨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大渡口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中间提升泵房、沉淀池、污泥脱水车间、危废库、污泥泵房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受理时间: | 2024年4月25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5250.*元,其中环保投资5250.*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以下500 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 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除氟沉淀池(含提升泵房),一座污泥浓缩池,一座脱水机房(含除氟加药系统),新 (略) 约*米。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167号立项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处理工艺含氟废水→深度处理(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高压隔膜脱水),除氟装置构筑物设计规模*m3/d处理能力一次建成,但本次含氟废水进水规模不得突破6000m3/d,进水F-限值为8mg/L,其余应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除氟装置出水F-限值为1.5mg/L,再接入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F-限值为1.0mg/L),后经忠字沟和闸北沟最终排入长江。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泥脱水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化学试剂收集后暂存危废库(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水中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和氨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大渡口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中间提升泵房、沉淀池、污泥脱水车间、危废库、污泥泵房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