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阎良区实施详细规划及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关于西安阎良区实施详细规划及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YL-09-28-02(*-307宗地)位于阎 (略) 以东,农兴南街以西, (略) 以南,阎良机场以北,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净用地面积0.8858公顷(13.287亩),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停车位配建指标及要求按照《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执行,配套设施及规划指标有关要求按照《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执行。
建设项目需 (略) 建设要求,按照《 (略) 地下综合管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实行)的通知》(市综建办发〔2021〕1号)执行。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武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
YL-09-28-02(*-307宗地)位于阎 (略) 以东,农兴南街以西, (略) 以南,阎良机场以北,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净用地面积0.8858公顷(13.287亩),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停车位配建指标及要求按照《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执行,配套设施及规划指标有关要求按照《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执行。
建设项目需 (略) 建设要求,按照《 (略) 地下综合管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实行)的通知》(市综建办发〔2021〕1号)执行。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武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
YL-09-28-02(*-307宗地)位于阎 (略) 以东,农兴南街以西, (略) 以南,阎良机场以北,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净用地面积0.8858公顷(13.287亩),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停车位配建指标及要求按照《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执行,配套设施及规划指标有关要求按照《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执行。
建设项目需 (略) 建设要求,按照《 (略) 地下综合管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实行)的通知》(市综建办发〔2021〕1号)执行。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武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
YL-09-28-02(*-307宗地)位于阎 (略) 以东,农兴南街以西, (略) 以南,阎良机场以北,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净用地面积0.8858公顷(13.287亩),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停车位配建指标及要求按照《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执行,配套设施及规划指标有关要求按照《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执行。
建设项目需 (略) 建设要求,按照《 (略) 地下综合管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实行)的通知》(市综建办发〔2021〕1号)执行。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武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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